為何多數地方細則不提20%個稅 是否征稅20%,如何征收,這是擺在所有城市面前的兩難選擇。
在稅務研究者張萬剛看來,房地產牽扯的行業太多,對地方經濟發展有著莫大的影響。地方政府并不希望房產交易陷入冷清。如果因為征收20%的個稅,導致房產交易量急劇下降,勢必會對房地產開發預期造成負面影響。而一旦出現預期下降,土地交易會遇冷,地方的土地財政就會吃緊。
也許這正是大多數城市對此只字不提的一個原因。
“北京之所以嚴格,是因為北京人口已經太多,不想讓更多的人進來。”張萬剛認為,而很多地方的經濟發展水平離北京還很遠,還歡迎更多的人口進入。
在他看來,因為面臨的人口壓力不同,一些大城市在這個問題上的態度呈現為“階梯式”。北京的人口壓力最大,所以北京執行征稅措施最嚴格。上海、廣州、天津、重慶口頭響應了這個措施,但怎么征收并無下文。而更多的城市對20%個稅的問題則不予提及。
另一個難點在于操作。
眾所周知,房產交易所得征稅20%的規定是在20年前的個稅法中明確下來的,但20年不見執行,就是因為難以操作。
這里的難有兩點,一是難以核實房產原值,二是難以算清合理費用。
在我國的住房市場上,房產的屬性五花八門,有自建住房、經濟適用房、已購公房、商品房、拆遷安置房、軍產房、央產房等,不一而足。這些不同屬性的房產在交易過程中遵循的規則并不相同。再加上20年前還沒有實現交易信息的電子化,核實原值是一件極其費力、麻煩的事情。
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市場研究院經理程浩業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房產交易至少要經過兩個主要部門,一個是住建部門,一個是稅務部門,但有些房產自始至終都沒有繳納過契稅,比如已購公房,那怎么核實房產原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