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李劭強
5月1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刊發圖文《這些地方風景雖好,開會可別去!》,提醒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律不得到八達嶺、十三陵等21個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5月3日《現代快報》) 到景區開會,這在一定階段已成為一種慣例。雖然,對于到景區開會的必要性和目的,人們普遍心中肚明,但是因為見怪不怪,到景區開會還是成為一種喜聞樂見的“福利”——開會可能是必要的,但是到景區旅游和度假,也是不可缺少的;甚至,有時開會只是一個借口和噱頭,真正的目的就是為了到景區去游玩。
可問題是,到景區開會浪費的是公款。不排除一些會議因為主題的相關必須到景區去開,但更多的情況是,景區旅游成為順帶的福利,甚至成為開會的主要目的。再加上,公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當他們看到在景區開會成為一種習慣時,自然知道這是怎么一回事,這就難免造成政府部門公信力的下降。
這時,就需要厘清權力的邊界,通過邊界的厘清,培養對應的規則意識。規則意識其實并不復雜也不抽象,規則意識的集中體現就是:知道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具體到是否能到景區開會問題上,雖然,無關會議不能到景區開早已被制度規定,但是這樣的規定還不如“哪些景區一定不能去”來得更具體,更徹底。這種清晰的界定,防止了打擦邊球的行為;同時,這種清晰的界定,也可以避免公眾情緒的強烈反彈。當邊界被厘清,需要做的只能是遵守。對于被約束者來說,他們沒有任何借口可以找,他們也不可能再抱著僥幸的心理去試探。這就是厘清邊界的作用。
盡管,這不能杜絕所有到景區開會的行為,但是隨著邊界越厘越清,禁區越擴越大,到景區開會的行為就會得到根本改善。沿著這個思路,越來越多的邊界需要厘清。比如,到景區開會必要性的邊界在哪里?比如,到景區開會的行程該怎樣安排,費用該如何報銷?當然,還有不能前往開會景區范圍擴大的問題。對于一些心急的網友來說,干脆所有景區都不允許前往開會,這樣豈不是一了百了,這個建議看起來心急,但基本思路還是對的。一個規范的社會,必須有清晰的邊界意識;而有了邊界意識,規則意識也就可以隨之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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