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本報報道了
《一套房子咋倆主人》,提到在膠州路8號
觀象山莊,其中一套房子交房時竟然冒出來兩個房主,一個說自己屬于舊房改造簽了拆遷協議,另一個說有合同,把房子買下來了,這究竟問題出在哪?事后城市信報記者多次聯系小區
開發商青島安大置業有限公司,但工作人員沒有做出解釋,而從市北區開發建設局處獲悉,開發商質疑其中一份拆遷協議造假。
“經查實,李**,男,原禹城路10號3單元502戶房屋產權人。禹城路10號3單元502戶位于膠州路東段舊城改造項目范圍內,開發單位為青島安大置業有限公司。2010年6月29日,你與安大置業公司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2011年3月,你與安大置業公司簽訂了房屋安置訂房單,約定為你就地安置房屋,定于6號樓801戶(建筑面積109.57平方米)。我局已致函安大置業公司,要求其嚴格履行與你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李先生在將此事反映到市北區開發建設局后,工作人員經過調查,給出了一份書面答復意見書,其中提到認可李先生當初與開發商簽訂的拆遷協議以及安置協議。
但答復意見書中也提到,李先生還和安大置業簽訂過一份補充協議,這份協議是李先生和開發商雙方簽訂的,政府部門并沒有參與,如今開發商安大置業質疑這份協議書是假的,并建議李先生與開發商協商或者通過司法途徑解決。9月14日,城市信報記者也看到了這份補充協議,上面蓋著安大置業的公章,但沒有安大置業任何工作人員的簽字和手印,協議上提及在簽訂《膠州路東段舊城改造項目拆遷房屋補償協議》及《青島膠州路東段舊城改造項目就地房屋安置協議》的同時,達成這份補充協議,安大置業給予李先生位于6號樓801戶的安置房屋,李先生不需要再支付給安大置業任何費用。
這份補充協議又是怎么來的,怎么會牽扯到房屋的所有權?據了解,除了其他拆遷戶只有“補償協議”和“安置協議”,在李先生最初的補償協議中提到,之前禹城路10號的房子是63.45平方米,拆遷后給予李先生的安置面積是73.45平方米,如果安置房面積超過了這個數值,就要補一部分差價。在后來簽訂的補償協議上,如果李先生要住進這套100多平方米的新房,需要補交三十多萬的差價給開發商。
但拿著這份補充協議的李先生提及,當初自己由于不滿意拆遷安置的條件,一直沒有搬,最后開發商為了讓李先生搬走,同意額外給與他一定的補償,最開始想給錢,后來就改成免掉房屋差價的方式,“當時開發商一位姓杜的負責人和我簽了這份協議,說簽了這份協議后,我就不用再交錢了,所以我才從原來的住處搬走了,但現在開發商說這份協議是假的,不承認了。”
近日記者多次聯系到青島安大置業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提及“姓杜的負責人已經不在這邊了”,也沒有正面回應“
一房兩主”的問題,后續怎么解決,李先生舊房子沒了,新房子在哪兒,本報也將繼續關注。 文/圖 記者 劉金德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