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早報以《房貸辦得慢被收兩萬元違約金》為題報道了市民許先生在購房貸款時遇到的糾紛,昨天家住人民二路一小區的業主王先生撥打早報熱線82888000投訴他也遇上了類似的窩心事。"
開發商給我指定銀行辦
貸款買車位,銀行不放貸我無力購買車位,結果開發商要將我4萬多元的首付款全部扣去算違約金。"王先生向記者投訴說。
買車位遇上窩心事 市民王先生今年64歲,他在兒子的資助下購買了一套商品房,房款加裝修總共花了150多萬,裝修完畢后王先生手頭再沒有余款。就在這時,開發商開始銷售小區內的車位,因為停車是一大難題,王先生動了買個車位的念頭。兒子知道后,又給他匯了4萬余元,但還有10萬元的差額沒有著落。了解這一情況后,開發商的銷售人員表示可以幫著王先生辦理三年無息貸款。有了這一保障,王先生就交了4.3萬首付款,選了一個車位。
可是在辦理貸款的過程中,信用記錄良好的王先生卻因為年齡問題未審核通過,對此王先生也有異議。"我在別的銀行辦了5年的貸款沒有問題,到了這家銀行就不行了,差了10萬元這車位我就難買了。"王先生介紹說。可是王先生找到開發商相關工作人員要求退款時,開發商負責人表示這4萬多元已經入賬,如果不購買車位就算違約金,不能退。對此,王先生提出了強烈的質疑。他表示在交款后,沒有和開發商簽署任何正式的購買車位的合同,雙方也沒有約定任何的
違約賠償條款,開發商一句話扣他這么多錢他無法接受。
"離職"人員協調此事 昨天上午,記者與王先生來到售樓中心。在維權前,王先生希望記者幫其保全維權證據,就在記者幫消費者錄像時,為該項目銷售代理的廣州保代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楊女士開始阻止記者錄像,記者出示了記者證,楊女士依舊要求記者不能拍攝錄像。記者隨后關閉手機錄像功能,坐在座椅上記錄王先生的情況介紹。在記者未發一言的情況下,楊女士突然撥打110,表示不希望記者在現場幫助消費者維權。
110民警趕到現場了解情況后,明確告知楊女士,消費者向記者求助后,記者有合法采訪的權利,并且支持記者在現場采訪。在無理請求被110民警駁回后,楊女士又向王先生提出處理問題的條件,只有王先生將記者請出售樓中心,她才能幫王先生解決問題,被王先生拒絕。眼看王先生維權陷入僵局,記者兩次撥打開發商的監督電話,等了近一個小時后,為王先生辦理相關手續的銷售人員張女士才趕到現場。王先生一臉怨氣地抱怨張女士收錢后不再管他的事了,張女士則表示她目前正在準備辦理離職手續。對于王先生的質疑,張女士表示王先生繳納的首付款是購車位的認購金,認購金算是定金,記者隨后表示希望查看雙方簽署的法律文書。張女士表示肯定簽了,但是當場無法拿出,不過她愿意幫助王先生協調解決此事。
律師說法:
違約金不能"漫天要價" 對于這起糾紛,記者咨詢了大成律師事務所的王文濤律師。王律師表示,只要所簽署的法律文書上沒有"定金"二字,那么消費者繳納的首付款就不能"算"是定金。
"如果雙方沒有書面約定違約金,出現一方違約后,違約金不是開發商想要多少就是多少,一般情況下雙方只是按照銀行利息來計算違約金。"王律師向記者介紹說。如果你也遇到類似的糾紛,可以撥打早報熱線82888000聯系我們。(記者 王壽林 見習記者 胡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