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滄區文安路翰林苑小區不少業主發現自己所購房屋被刊在報紙上的拍賣公告上,才明白該小區部分已出售的房屋在交付前就被開發商抵押給法院,以償所欠建設方工程款,而如今開發商卻跟業主玩起“躲貓貓”。目前,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暫時停止拍賣,將對此案進行進一步合議后再行處理。
自家房屋上了拍賣公告 上月一則司法拍賣公告刊登在報紙上,讓家住李滄區文安路翰林苑小區的陳先生如坐針氈。“我買的房子怎么會被拍賣呢?”陳先生向本報記者反映,自己在2009年5月跟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2011年6月交房,當年年底陳先生入住新房,未料住了不到兩年,新房竟然面臨被拍賣。
陳先生稱,攤上事的不止自己一戶,“出了這事后我趕緊向鄰居打聽,結果一問,有三十多戶存在這個問題。”據介紹,此次已是法院第三次發布司法拍賣公告。個中緣由讓翰林苑小區的當事業主們大惑不解。
抵押房屋被違規出售 據悉,翰林苑小區共11個樓座,包括2棟11層小高層和9棟6層多層,共600余套住宅,2009年開始對外出售。“我買的時候價格并不高。”陳先生說,本以為買這套房子賺了便宜,如今遇到這檔子事,讓他不禁感到后悔。
有知情市民介紹,翰林苑小區部分房屋被拍賣,緣起于開發商所欠建筑方的工程款。“應該是2009年初,建設方起訴到法院,法院對開發商進行查封,房子也沒法賣了。”據稱,開發商無奈之下用小區內81套住宅作抵押以獲得售房許可,而開發商隨后卻又把已作抵押的房屋進行銷售。
陳先生稱,截至目前,經統計小區內至少34戶用作抵押的房屋被開發商違規出售,其中至少19戶已經入住。
而當事的售樓處電話如今也已易主,售樓員、開發商工作人員都無從尋找。有知情居民向記者提供了開發商青島兆鴻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一名劉姓相關負責人的手機號,但電話遲遲無人接聽。
信息不對稱,抵押房難防 據悉,目前居民已經統計出的34戶購買抵押房的業主,無一辦下房產證,辦理貸款買房的也遲遲辦不下貸款來。
翰林苑小區業主對開發商積怨由來已久,2010年11月,幾名業主因無法接受交房時間一拖再拖而上演了跳樓逼開發商交房的鬧劇,即便如此,原定于2010年6月交付的房屋還是拖到了2011年下半年。但開發商交房倉促,以至于相關配套設施還未健全,入住后心有怨氣的業主拒交物業費,導致物業公司被迫撤離。據悉,附近同地段小區近年來房價大增,但該小區的二手房卻很難出手。
一位不愿具名的島城法律系統人士受訪時表示,因為信息不對稱,對普通購房者來說,很難獲悉所購房屋是否為抵押房屋。“尤其是這種還沒有進行產權登記的新房,開發商如果昧著良心出售,購房者一般情況下很難察覺,誰會在買房子時想到去法院查查房子有沒有被抵押呢?”
■進展 法院已暫停房屋拍賣 14日下午,記者從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獲悉,鑒于翰林苑小區被拍賣房屋存在的問題糾紛,法院方面需進一步的合議審理再作決定,而原定于6月18日進行的拍賣只能暫時停止。
“如果情況屬實,此事中開發商擅自出賣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是違法的。”山東川佳律師事務所張寶清律師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張律師建議,市民購買房屋時應查看開發商的“五證”、“二書”,所謂“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也叫建設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或銷售許可證);“二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為盡最大限度規避此類買房風險,必要時購房者可到當地相關管理部門查詢所購房屋的相關信息,包括是否涉及抵押、查封等事項。”記者 王曉強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鹿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