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
精裝修房因為具有“省心省力”的優勢,越來越受到購房者的青睞。但購買
精裝房真的劃算嗎?3日,一位購房者反映自己買精裝房后,發現有近7萬元的錢是花在了
公攤面積裝修上 。對此業內人士揭秘稱,“公攤面積按精裝標準收費”是行業“
潛規則”。
公攤面積也按精裝修賣? 家住市北區的張女士說,前年下半年,她在市北區買了套121平方米的精裝修房,開發商當時稱裝修標準是2500元/平方米,銷售單價是14000元。
“我買的這個項目是高層,公攤面積是23%,交房后房子的實用面積是93.17平方米。”張女士說,按照房產證上標注的面積 ,公攤面積是27.83平方米。入住后張女士發現樓梯、電梯、過道等公攤部位連簡單的裝修都沒有。可按照當時2500元/平方米的裝修標準來算,我一家公攤部位的裝修款就有69575元。
張女士認為,把電梯、樓道等不需要裝修的公攤面積也納入精裝修中,應該是消費欺詐,開發商應該把多收的錢返還業主。
從2008年開始,住建部就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住宅裝飾裝修管理的通知》,鼓勵新建商品住宅一次裝修到位或菜單式裝修模式,逐步達到取消毛坯房、直接向消費者提供全裝修成品房的目標。隨著房地產市場的逐漸成熟,島城的精裝修項目也越來越多。
“精裝修房一般會和業主簽訂一份室內裝修合同,收取的裝修款中是不包含公攤面積的。”對于張女士的質疑,市北區一家精裝修房項目的銷售部李經理解釋說,但實際裝修時,可能會超過2500元/平方米的合同價,而且為計算方便,一般都是按建筑面積來計算裝修款。
精裝房中藏筆糊涂賬 “開發商這么精明,怎么可能會出現裝修標準超過合同約定價格的情況?”張女士說,買精裝修房的人越來越多,類似的“霸王條款”應該在購房合同中予以約定,精裝修房應該按照套內面積來收取精裝修款,避免越來越多的購房者花冤枉錢。“其實這是行業內的‘潛規則’,只是因為目前的精裝修房還沒有法定的標準,開發商也不愿意在合同中捅破這個事,因為這畢竟會影響到項目的利潤。”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陳經理說。
據介紹,開發商從公攤面積中賺取的裝修利潤,其實是很驚人的。“不少開發商正是看到這一點,在對項目進行精裝修時,只裝修業主的自家實用面積,不裝修公攤面積,公攤面積仍和毛坯房一樣,什么裝修也沒有。”陳經理說,購房者一般只注意已經裝修好的房子,很少關心公攤部分沒裝修。
陳經理算了一筆賬。假設某一小區精裝房單價是13000元/平方米,裝修標準為2500元/平方米,按照百平米房公攤面積 25% 來算,每百平米開發商可多收 62500元。一個項目幾萬平米,至少可以賺上千萬元。 本報記者 王愛科 實習生 張開翼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鹿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