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韓金惠
在當前環保執法力度飽受詬病的環境下,環保警察可以提前介入并與環保部門密切配合,使證據搜集、案件認定等更為迅速高效。而且在環保執法過程中能更具強制力、快速反應力和嚴格規范力。 北京市委副書記、代市長蔡奇1月7日與媒體和市民代表座談霧霾治理時表示,2017年將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鐵腕治霾。北京將強化督察問責,組建環保警察隊伍,對環境領域違法犯罪活動予以嚴厲打擊,形成震懾。(1月8日新華社) 所謂“環保警察”,顧名思義就是專門打擊環保領域違法犯罪的警察。環保警察并非北京首創,近年來,全國先后有15個省市成立了專司環保執法的警察隊伍——“環保警察”,有5省在省級層面試水了“環保警察”。而目前來看,環保警察的執法模式有兩種:一種是公安局派員入駐環保局,聯合執法模式;另一種是,作為公安局的單獨警種,獨立辦案。
在當前環保執法力度飽受詬病的環境下,設立環保警察的意義到底有多大?環保警察有何得天獨道的優勢?過去,環保部門以行政執法為主,執法中常出現阻礙執法、抗拒執法的情況。企業違法成本偏低、行政執法手段有限等問題客觀上造成了“企業無賴,環保無奈”的現象,進入了“污染—罰款—再污染—再罰款”的怪圈。設立環保警察后,環境違法案件的查處不再受到環保部門行政執法權的限制,公安機關可以提前介入并與環保部門密切配合,使證據搜集、案件認定等更為迅速高效。而且公安機關憑借區別于其他部門的特殊性,可以在環保執法過程中更具強制力、快速反應力和嚴格規范力。
現實也的確如此,一些地方的環保部門工作人員切身感受到,從前很多企業主不覺得偷排污水是違法犯罪行為,抓到最多罰點錢;有了環保警察,就會讓企業主意識到如果違法排污,可能要入刑,環保意識自然而然就會提高。既然如此,環保警察制度不妨推而廣之,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來,確保環保執法真正有力度。
與其他地方相比,北京市出臺的政策,往往在全國更有某種導向意義。希望此次北京市組建環保警察,也能在全國范圍內形成良好的經驗示范。環境保護的重要性要求作為公權力的警察權的介入,維護環境秩序也是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希望能積極借鑒國外環保警察制度規定,結合國內環保現狀,對環保警察的職責、執法程序等進行制度化、法律化的規范,早日形成一定的制度體系,以更大程度地發揮環保警察的作用,撫平百姓心頭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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