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王學義
12月13日,一張路面塌陷的照片出現在青島人的微信朋友圈,照片中路中央發生大面積塌陷,數輛轎車深陷大坑,場面十分驚人。有網友稱事發地點位于市南區福州南路附近。半島記者來到福州南路實地探訪,發現網傳信息不實。目前公安部門已介入調查此事。 在城市主干道上,竟“發生”如此驚險一幕。有人湊熱鬧,有人關心傷者如何,有人詢問交通狀況,有人不明真相,有人雖看到或者聽說照片有PS嫌疑,卻仍以“求真相”的名義轉發……于是,照片迅速傳遍了青島人的微信朋友圈。當然,在這一事件中,由于媒體及時介入、現場核實,相關部門迅速辟謠,使得其負面影響控制在一定范圍之內。而公安部門也已介入,相信整個事件很快就可水落石出。但是,它已使得輿論嘩然,正常的社會秩序受到干擾,更容易引發對城市道路安全的擔憂。
面對這個如此赤裸裸的PS圖片惡意造謠傳謠的行為,我們必須明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散布網絡謠言是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也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年來,我國也多次整治網絡謠言,對散播謠言者依法嚴厲打擊。2013年9月兩高公布《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網絡謠言在什么情況下構成犯罪。而在青島本地,也不乏因散布謠言而被依法追責的案例。2015年6月,青島市公安局發布消息,膠州一網民因散布有人搶孩子的虛假信息而被拘留,還有30多人,因傳布虛假信息被處以訓誡教育等不同程度的治安處罰。
發布信息不能沒有底線,不管什么原因,只要蓄意造謠,混淆視聽,造成危害,都應嚴肅依法追責,使其付出代價,絕不輕易放過。而更多的圍觀者,也應加強對謠言的識別能力,多一些理性思考,多一點對常識的堅守,在動手轉發之前,先考慮一下。這是網絡時代的基本素養,也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只有人人自律,并加以嚴格執法,網絡、朋友圈才能多一分清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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