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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記者 魏海洋
教育乃民生大事。在促進教育發展,提高人們教育幸福感上,青島連出高招。2015年全市教育經費的投入達到264.64億元新高,教育水平持續提高。9月27日,記者從市教育局采訪了解到,近日,《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印發,全市將新增投入6000余萬元,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推動義務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一系列惠及民生的政策將實施。
■免除學雜費
民辦初中標準提至850元 在青島下發的文件中,首先引起家長注意的是,青島提高了民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標準。在前期為全市義務教育段全體在校學生(含民辦學校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免費提供作業本的基礎上,從2016年春季學期開始,將民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標準,由原來的城市初中350元,城市小學1至2年級200元、3至6年級246元;農村初中286元,農村小學1至2年級160元、3至6年級200元;統一提高到小學每生每年650元、初中每生每年850元。
“這對于家長來說是個好事,民辦學校的學雜費是返還給學生的。這也就是說,每年返還給家長的學雜費數量將增加。”市區一所民辦小學校長說。據悉,免學雜費標準提高以后,全市將增加民辦學校學生免學雜費資金投入1350萬元,將極大地減輕學生家長的負擔。
另外,文件中規定,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高于免除學雜費標準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與免除學雜費標準的差額向學生收取學費;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低于免除學雜費標準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應向學生收取學費。
■生均公用經費
民辦公辦首享同等待遇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是,青島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享有同等的公用經費保障,這在青島教育史上是首次。”市教育局計財處處長萬初迅告訴記者,新規定從2016年起開始實施。
根據規定,確定青島市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最低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年900元、初中每生每年1100元,對學生規模不足300人的學校,按300人核定公用經費。這樣看來,青島小學生均經費已由原來的700元提高到900元,初中由900元提高到1100元,而局屬高中已由600元提高到3200元,新疆班由10000元提高到15000元,西藏班由5000元提高到15000元。
萬初迅表示,因生均公用經費最低標準包含免學雜費資金,故在增加免學雜費資金1350萬元外,青島市還將增加民辦學校公用經費投入724萬元,加大了對民辦學校的扶持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不光義務教育,青島還調整部分非義務教育階段的經費保障機制。2016年,青島學前教育生均經費由原來的650元提高到850元,農村高中由500元提高到1500元,特殊教育由8000元提高到8800元。
“對于民辦學校來說,這是一個好事。”超銀學校副校長潘曉莉認為,以往民辦學校發展所需費用單一來自學生學費,生均經費改革后,民辦學校有了財政補助的資金來改善教育硬件、提升教育軟件,有利于民辦教育的發展。
■改善住宿條件
增加894萬補助寄宿制學校 對于青島義務教育階段的住宿生來說,從今年起,住宿條件將得到很大改善。按照規定,青島從2016年春季學期開始,對于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按實際集中住宿學生數和生均2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全市義務教育中小學校44707名寄宿生將增加投入894萬元。
“這是全新的政策,這一塊補助在原來是沒有的,相當于另外增加了費用來改善義務教育階段住宿生的住宿條件。”萬初迅說,資金投入使用后,給學生帶來的實惠是切切實實的,根據學校情況,將在暖氣、空調、淋浴等方面進行相關改造。
另外,青島還新增了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從2017年春季學期開始,對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給予生活補助,并將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范圍統一擴大到在校寄宿生的30%。“補助標準,小學是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會每學年直接打給學生。”萬初迅說,原來的補助范圍是在校寄宿生的8%,此次提高了22個百分點,補助力度非常大,受益學生由3694人擴大到13412人,全市將增加投入1174萬元。
■提高校舍標準
2117萬維修改造農村校舍 另外,青島將提高農村地區校舍安全保障機制標準。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資金,按照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在校學生人數、生均建筑面積(由小學4.5平方米提高至7平方米,初中6平方米提高至9平方米)、單位造價每平方米500元、使用年限30年的標準測算統籌安排,標準提高后,農村義務教育段459824名學生將增加投入2117萬元。
“近幾年,青島市政府對教育的支持力度不斷加大。2015年全市教育經費投入達到了264.64億元。而回顧可以發現,‘十二五’期間,青島每年的教育經費投入,都是按照每年30億元的速度增加。”萬初迅說,近幾年,在整個教育經費投入,教育均衡發展上,促進民辦教育發展,培育優質民辦教育,為市民提供優質、多元教育更是其中的亮點。為此,青島出臺《關于加快發展民辦教育的意見》等系列制度文件,鼓勵社會參與教育。
島城允許民間資本參與公辦高中股份制改造
民辦教師養老保險將看齊公辦 在超銀學校副校長潘曉莉看來,這兩年,她參加教育局統一組織的校長培訓機會增多了。不僅如此,民辦校的校長、教師培訓等也和公辦學校“平起平坐”,不僅享受公辦教師的培訓機會,以往需要自掏腰包的培訓費也由政府埋單。“民辦教育發展迎來了春天。”確如潘曉莉所言,青島不斷從經費、政策上支持民辦教育發展。
記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共有民辦學校922所(其中學歷86所、非學歷培訓機構836所),資產總值達35億元。在青島進行的民辦教育改革中,非常重要的是放開了準入限制,允許社會以多種形式參與教育。“這在原來是沒有過的,為的是培育優質的民辦教育,服務于學生和家長。”萬初迅說。
按照規定,青島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則,允許民間資本以入股等形式,參與對現有公辦高中、中職學校、高職院校進行股份制改造;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引進國際著名院校,舉辦滿足特色化、多樣化需求的義務教育段學校、普通高中、中等職業院校(含技工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接受外籍學生的國際學校和高校;支持民間資本舉辦或引進繼續教育、老年教育、早期教育、家庭教育、青少年校外社會實踐服務等培訓機構。
青島強化經費扶持,構建公共財政資助民辦教育發展機制。市本級設立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按照教育、財政部門核定的學生人數,參照公辦學歷教育學校生均教育事業經費標準,按照一定比例對民辦學校進行補助。
“長期以來,困擾民辦學校的教師流動性大的原因就是民辦教師的退休后待遇不如公辦教師。”潘曉莉說,對于這個問題,青島已經進行改革,將穩步推進改革試點,完善民辦學校教師待遇保障機制。將民辦學校教師養老保險改革作為穩定教師隊伍、提高民辦教育質量的重要突破口,專門出臺制度文件,啟動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教師養老保險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待遇試點工作,允許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及其教師,根據自身實際選擇參加機關事業單位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同時,市、區市人社、教育、財政等部門對參與改革的學校給予支持,參照全市社會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制定民辦學校專任教師工資發放指導標準,并作為一條重要指標進行考核,保障民辦學校教師待遇。(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