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韓金惠
“吃不起,一個盒飯三四十;喝不起,買瓶水要5元起。”高鐵盒飯價格一直是不少乘客的吐槽對象。近日,一個指導乘客在高鐵上如何買低價盒飯的帖子引發熱議。有網友指出,高鐵和動車必須保證15元的盒飯不斷供,否則可以投訴并要求對方提供。近日,記者乘坐高鐵發現,要想買到15元的高鐵盒飯確實有點難,必須多問幾次。(1月12日《海峽都市報》) 眾所周知,高鐵上東西賣得都貴,尤其是盒飯,少則三四十元,多則六七十元,讓很多乘客寧愿“挨餓也不挨宰”。從前,我們習慣于將高價盒飯歸咎于高鐵上的高物料成本,所以嫌貴不買便是了。但是現在看來,似乎太傻太天真。
事實上,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動車組列車服務質量規范》明確規定,“供應品種多樣,有高、中、低不同價位的預包裝飲用水、盒飯等旅行飲食品,2元預包裝水和15元盒飯不斷供”。那么,為何我們就買不到15元的盒飯呢?報道中稱,“乘務員才從餐臺外面幾個大箱子的最底層,拿出傳說中的‘15元盒飯’”,這讓大家恍然大悟。原來,上有規定,下有對策,餐服員們不說,乘客又怎么知道?問題是,既然明文規定15元盒飯不斷供,高鐵方面就應將不同價位的盒飯放在一起供乘客自由選擇,把15元盒飯“藏著賣”是明擺的壟斷思維、利字當先,哪有服務性可言?
更鮮為人知的是,有的高鐵上的商品銷售還和餐服人員的工資掛鉤?;竟べY只有千余元,提成跟盒飯、零食、礦泉水的銷售業績緊密相連。這樣一來,推薦價格高的商品,提成自然也就高。有了這層關系,乘客想吃到物美價廉的盒飯無疑就難上加難。
選擇什么價位的盒飯本是乘客的自由,為買個15元的盒飯還得跟餐服員拼計謀,顯然不是正?,F象。對此,首先,鐵路方面應該給公眾一個說法。其次,應建立完善的乘客投訴機制,以及針對投訴的通報、追責機制。既讓乘客申訴有門,也讓違反規定者得到應有的警告和懲罰,這樣一來,乘客吃上物美價廉的盒飯才能成為一項基本權利而非技術活。
15元盒飯的“潛規則”被曝光,給了高鐵方面一記響亮的耳光。服務不能光做表面文章,要想得到公眾認可,最根本的還是要有服務的意識。服務意識是發自內心的自覺,而非一堆特定的規章。如今,進入市場化時代的鐵路,必須要拋棄過去的壟斷老思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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