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趙亞麟
兩年前一篇題為 《被拐女成為山村女教師》的報道,日前突然引爆微博話題,同時讓生活在河北曲陽縣太行山深處的 “臨時代課教師”郜艷敏再次被外界關注,其經(jīng)歷也遭致廣泛質疑。29日,郜艷敏向記者證實,自己仍是曲陽縣下岸村的 “臨時代課教師”,但不愿過多回應網(wǎng)上的討論。郜艷敏被拐賣事發(fā)于1994年,距今已21年了。2007年1月,郜艷敏手捧“2006年感動河北十大年度人物”獎杯孤零零地回到村里。2009年,此事被改編成電影《嫁給大山的女人》。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發(fā)微博稱,人販子必須嚴懲,買主也必須追究刑責。對受害人應當救助,不能縱容拐賣、同情買主。(《南方都市報》7月29日報道) 出生于農村的郜艷敏,因為21年前的一次被拐而改變了整個人生。在這21年中,郜艷敏從曾經(jīng)的掙扎、反叛,甚至無數(shù)次的自殺,到屈服、麻木、逆來順受,并最終變成了如今這個侍奉丈夫、公婆,任勞任怨的代課教師。一個原本充滿了悲傷、絕望的被拐女,卻被一步步地掩蓋、粉飾,直到如今竟成了“感動河北”、甚至被改編成電影的“榜樣”。
然而更加吊詭的是,即便郜艷敏“感動”了河北,成為了“榜樣”,卻依然無法改變她被拐女的身份,依然無法撼動那個存在于村子里的拐賣鏈條,就連當年拐賣她的人販子也依然逍遙法外。公平正義、法律法規(guī)就這樣在一片鮮花與掌聲中,被漠視、被踐踏。
終于在21年后,來自公安部的聲音要為郜艷敏主持公道了,可不得不說,這樣的公道來得實在是太遲,遲得讓郜艷敏已經(jīng)接受了不公的命運,已經(jīng)不愿意改變現(xiàn)在的生活。而更讓人深思的是,就連郜艷敏這樣一個被鎂光燈聚焦的“公眾人物”尚且無法改變自己被拐女的身份,那么那些同樣被拐賣、被沉沒于大山深處的婦女兒童的境況又將如何?他們又有多少個21年可以等待?
打擊拐賣犯罪刻不容緩,還要追問的是,又是誰在掩蓋 “家丑”、誰在封殺真相,他們是否縱容了拐賣鏈條,甚至間接地充當了不法活動的保護傘?厘清了這一切,也許才能真正還郜艷敏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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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