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李紅梅
氣象部門取消“雷評”審批,主要是為了切斷中介服務機構與政府審批部門之間的利益關聯,進一步清理“紅頂中介”,此舉并不意味著“雷評”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而是將相關技術性服務推向了市場,氣象部門應主動轉變職能,對確有“雷評”需求的企業和項目,免費提供服務。 5月底,中國氣象局下發通知,取消“雷電災害風險評估”等4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不再作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以減輕企業負擔。日前,中國氣象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龐鴻魁表示,取消“雷電災害風險評估”等4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就是要切斷中介服務機構與政府審批部門之間存在的利益關聯。(6月15日新華網)
李克強總理在4月21日的國務院常務會上曾斥責中介評估亂象,他說:“現在要建一個項目評估環節實在太多了:環評、水評、能評、安評、震評、交評、災評、文評、雷評、氣評……這個評、那個評,一些地方的同志都把這些評估編成了笑話!”總理痛批的“雷評”,即氣象部門此番取消的“雷電災害風險評估”。
此前,工程項目設計圖紙遞交行政部門審核環節時,會被要求提交“雷電風險評估報告”。對于中國南部和西南等雷雨較多的地區而言,為確保公共安全,減少雷電災害可能導致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對工程項目進行“雷評”確實很有必要。不過,對于其他雷電災害較為少見的地區而言,將“雷評”列為一般工程項目前期報建中的規定動作,未免有些多余。
更重要的是,“雷評”等評估服務機構一般是政府部門的下屬單位,辦事企業和個人只能選擇這些機構。而“雷評”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按項目投資額收費,一般為投資額的0.3‰~0.9‰。對于投資額動輒上千萬乃至上億的大型項目而言,僅“雷評”費就是一筆巨款。假設一個工程項目投資額為10億元,“雷評”這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取消后,則為企業省下至少30萬元的費用,這無疑可以大大減輕企業負擔。
因存在利益關聯以及收費問題,“雷評”在氣象部門取消的這些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中,最受關注。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在促進政府部門依法履職、為企業和群眾提供專業技術服務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存在著環節多、耗時長、收費亂、壟斷性強等問題,一些從事中介服務的機構與政府部門存在利益關聯,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成效,加重了企業和群眾負擔,擾亂了市場秩序,甚至成為腐敗滋生的土壤。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促進中介服務市場健康發展,國務院辦公廳4月27日印發《關于清理規范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通知》,要求審批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社會組織及其舉辦的企業,不得開展與本部門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因此,中國氣象局此番取消“雷評”等中介服務事項,進一步展示了本屆政府持續推進簡政放權、破除部門利益的決心。
不過,氣象部門取消“雷評”審批,主要是為了切斷中介服務機構與政府審批部門之間存在的利益關聯,進一步清理“紅頂中介”,此舉并不意味著“雷評”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為確保公共安全,大型建設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人員密集場所等項目,仍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雷評”,只不過將相關技術性服務推向了市場,由企業自主選擇服務機構。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氣象部門顯然不能對“雷評”撒手不管,而應轉變職能,對相關工程項目和中介服務機構加強過程監管,并在可能的條件下,變收費評估為免費的基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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