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陳廣江
4月5日下午,廣東汕頭潮陽區金灶鎮新林水庫發生一起7人溺水死亡的意外事故。事故起因是一小孩掃墓后到水庫洗手失足落水,其父母、兄弟姐妹和親戚接連下水救援,由于不識水性,相繼溺水身亡,目前,事故原因調查等善后工作正在進行。(4月6日《法制晚報》) 一個孩子不慎落水,全家施救導致7人溺亡,這應該是這個清明節最令人心痛的新聞了。在喟嘆生命無常的同時,人們不難發現,在這起悲劇中,不懂救援、不會救援而盲目施救,加重和擴大了不該發生的悲劇。如何彌補基本急救知識、避免悲劇重演,是一個社會課題。
我們可能無法還原悲劇的具體細節,但基本可以判斷,當孩子失足落水后,全家陷入驚慌失措之中,出于救人的本能相繼跳下水庫施救,結果不識水性全部溺亡。孩子落水瞬間,性命危在旦夕,親人心急如焚、不顧一切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全家施救7人溺亡”的慘劇本可以避免。緊急救援不僅是一個道德和法律問題,更是一個知識和技巧問題。“全家施救7人溺亡”就是社會急救常識匱乏的一個現實注腳。
事實上,鼓勵見義勇為和倡導理性施救并不矛盾。救人者不應是悲壯的、慘烈的,而應是智慧的、理性的。如果救人者多數以悲劇收場,無疑是一個更大的悲劇。社會需要的是理性的、科學的施救,而不是盲目的、不分條件的施救。在危險發生的一剎那,距離最近的人就是最佳的救生員,但前提是要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識和技巧,避免“次生悲劇”發生。
目前來看,有必要從國家層面實施全民救助常識培訓計劃,逐漸普及基本救助知識和技巧,提升全民的救助能力。政府部門應加大宣傳、扶持力度,發動社區、村委會等基層組織的力量,有針對性地對全民進行救援知識培訓。更重要的是,救助常識培訓應納入義務教育,從娃娃抓起,讓廣大家長參與進來。如果孩子經歷過相關培訓,也許就不會失足落水,悲劇就無從發生;如果孩子父母懂得救援常識,或許將改變整個事件的走向。悲劇發生了,除了感嘆、痛心,不能沒有反思,不能沒有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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