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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廣江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2月27日透露,當前懲治預防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工作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特點,采取偷盜、強搶、誘騙方式實施拐賣兒童犯罪的發案數量明顯下降,大部分被拐兒童系被親生父母出賣或遺棄,繼而被“人販子”收買、販賣。 那些被親生父母出賣或遺棄的孩子,注定一生難以改變悲劇命運。據報道,2013年8月,江蘇徐州鐵路警方破獲一起重大拐賣嬰兒案,10名被拐嬰兒全部獲救,但尷尬的是,親生父母無人認領,收養戶舍不得放,福利院不愿接收,案件善后工作陷入無法退回也無法前行的困局。
出現現代版“賣兒賣女”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還是現實的貧困和物質的誘惑交織在一起,對親情、人性、法律造成了無法估量的傷害,甚至還驚現令人發指的“地下產房”案。法律可以懲罰犯罪,但難以鏟除滋生販嬰的土壤,難以拯救迷失的親情和人性。所以,僅僅嚴懲犯罪遠遠不夠,案件背后有太多令人深思的人間悲劇和法治悲劇。
沒有收買,就沒有拐賣。換句話說,正是因為社會長期存在對孩子的巨大“需求”,才導致販嬰案屢打不絕,而現代版“賣兒賣女”“地下產房”案等只是其極端表現。隨著不孕不育現象的增多,特別是失獨家庭數量的劇增,社會對孩子的“需求”是迫切而龐大的。同時,由于種種原因,一些新生嬰兒無人來養,棄嬰現象增多,以至于各地“棄嬰島”不堪重負,讓人販子有了可乘之機。
破除兒童收養壟斷,回歸自由收養制度,或許是唯一能從根本上打破困局的辦法。如果人們可以自由、合法地收養孩子,那么“販嬰市場”自然不攻自破。我國雖然無法律條文明確授權,但官方背景的兒童福利院對兒童收養的強制壟斷是既成事實。現行《收養法》設置的收養門檻太高,不僅打消了多數家庭的念想,也很大程度上造成了黑市的繁榮。一方面打拐行動戰果累累,另一方面販嬰案頻發、“棄嬰島”爆滿,其根源就在于此。立法部門理應直面這種殘酷與尷尬,探尋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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