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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金惠 拋卻法律上的嚴格定義不講,腐敗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顯性腐敗,以公權兌現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甚至將公民個人置于危險境地;另一種就是隱性腐敗,即在其位而不謀其政,拿著公帑不干公事——老百姓拿錢買“服務”,官員拿了錢卻犯懶,到頭來老百姓只能兩手空空。 李克強總理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兩提“為官不為”,引起代表委員的強烈關注和熱議。全國政協委員、國家審計署原副審計長董大勝認為“政府工作報告兩提‘為官不為’很有針對性,坐等觀望求穩怕亂的‘太平官’現象有所抬頭。”“不吃不喝了,但事也不辦了。”全國人大代表楊杰說,一些地方干部認為少做事,少冒險。(3月6日新華網) 李克強總理的一句“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贏得滿堂彩。在李克強看來,為官亂為是權力的任性,為官不為也是權力的任性。因此,他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直言不諱:少數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亂作為,一些腐敗問題觸目驚心,有的為官不為,在其位不謀其政,該辦的事不辦。而這也是“為官不為”首次進入政府工作報告。
“為官不為”說白了就是懶政怠政。拋卻法律上的嚴格定義不講,腐敗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顯性腐敗,以公權兌現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甚至將公民個人置于危險境地;另一種就是隱性腐敗,在其位而不謀其政,拿著公帑不干公事—— 老百姓拿錢買官員的“服務”,官員拿了錢卻犯懶,到頭來老百姓兩手空空,難道這還不是“腐敗”?
表面看上去,隱性腐敗似乎并不如顯性腐敗那么可惡,但事實上,為官一任不擔當、不做事,反而推諉拖延、尸位素餐,這樣的不作為“有可能使正常運轉的國家行政機器慢下來,甚至停下來。這實際就是損害公共利益,浪費納稅人的錢,也有損政府形象”。
“為官不為”并不是新問題,2014年10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嚴詞告誡官員:所謂“為官不易”“為官不為”問題引起社會關注,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導,加強責任追究,并且深入分析查找成因。病因明了,才能對癥下藥。2014年4月20日召開的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推進會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組長劉云山提出一個鮮明的觀點:“為官不易”不能“為官不為”。李克強總理在不同場合講話中也多有涉及,甚至將“身在崗位不作為,拿著俸祿不干事,庸政懶政怠政”定性為一種腐敗。
當然,“懶”病難治。這是因為對于懶政怠政等官員不作為的認定和處理,自上而下都沒有一套比較完整的規定、制度和處罰依據。這一次,報告給治理為官不為開出了藥方,即完善政績考核評價機制,對實績突出的,要大力褒獎;對工作不力的,要約談誡勉;對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要公開曝光、堅決追究責任。概括來看,不外乎兩個層面,一是完善考核評價機制,二是加強監督問責。
習近平總書記說:“我們做人一世,為官一任,要有肝膽,要有擔當精神,應該對‘為官不為’感到羞恥,應該予以嚴肅批評。”“理政無良策、行政不作為”的“好好先生”們,缺少的正是敢于擔當、敢于犧牲的奉獻精神。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政府部門的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為的是權力有所為有所不為,而絕不會是“門好進,臉好看,事依然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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