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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銘生 “我在建筑工地打工14年了,年年欠薪,年年討薪,這些艱辛的路,說出來都掉眼淚。”來自河南的建筑工人張克儉說。多所高校和民間公益組織最近發布了一份報告:17年138起欠薪案例揭示建筑業“層層盤剝”食物鏈,在138起案例中,層層分包與轉包的比例高達97.1%。(12月22日《中國青年報》) 2003年,筆者曾在《中國青年報》刊發《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根源在哪里》一文,揭批建筑業“層層盤剝”的食物鏈現象。然而時至今日,我國建筑業管理水平仍然躑躅不前,“法治”的陽光似乎不度“建筑業關”。比如,屢遭詬病的建筑業“層層盤剝”食物鏈依然存在,欠薪行為依然大行其道,工程違法分包與轉包依然蔚然成風……
138起案例中,層層分包與轉包的比例高達97.1%,這就意味著,在我國,工程項目是“我”拿下了,“我”的企業資質可能是一級的,甚至是特級的,但組織施工的,卻是那些臨時拼揍的所謂“勞務企業”或包工頭。建筑工程分包每經過一層,下家都需將工程承包價的少則百分之幾、多則百分之十幾,上繳給“上家”和工程監理。就在這種利益鏈條中,無論是工程質量還是工人工資,都無法得到保障。
我國早就頒布實施《建筑法》《招標投標法》等法規,工程招投標和施工管理,都有嚴格的制度與法規予以規范。但現實卻是,在建筑工程領域,法律頻頻被權力“完敗”。比如,深圳市政法委書記蔣尊玉落馬后,被曝其家族插手大運會所有工程。再如,早在2005年,原建設部印發了《關于建立和完善勞務分包制度發展建筑勞務企業的意見》,規定到2008年,全國的“包工頭”必須退市,禁止包工頭承接工程或分包工程。而最近的調查卻顯示,一線工人仍舊由最基層的包工頭來完成。
這么多的法規政策,這么多的監管部門,然而權力招標、資質掛靠、施工違法分包、欠薪等怪相,為什么還能成為建筑業領域“舊常態”?這的確讓人看不懂。在大力提倡依法治國的今天,作為各級建筑業主管部門,真的應該好好反省,并對癥下藥,奮發有為,不能聽任權力招標、違法分包、欠薪等行業黑幕再延續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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