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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銘生 今年6月,中央巡視組到河南省中牟縣調查超職數配備干部的情況,當時統計的數據是超職數配備干部有280多名。按上級要求,中牟縣必須在2016年底前把超職數配備的干部全部消化完。據記者調查,該縣縣委組織部門強制下屬“自愿免職”。(11月13日《南方周末》) 按照《公務員法》,“超配干部”違規違紀,中牟縣被要求2016年底前“消化”完280多名“超配干部”,原本沒有什么不妥。但如何消化280多名“超配干部”,卻事涉社會公平與正義。從新聞中不難發現,基本思路還是沿襲過去的“土政策”——要求接近或超過50歲的,要么“自愿免職”,退居二線但保留職級待遇;要么“發配”邊緣部門委以閑職。法律規定男性公務員年齡一般到60歲才能退休,“自愿免職”不僅違法,而且是在逼著公職人員“吃空餉”。
那么,對“超配干部”應該怎么“消化”呢?相關政府部門應該按照自愿原則,來一場公平、公正的競爭。誰適合留崗、留職,不能由個別領導搞“一言堂”,更不能“以年齡論英雄”,而應該讓個人的政績、能力和廉潔水平“說話”,在確保程序公正的前提下,把“話語權”交給群眾,遴選出佼佼者留任、留職,如此讓留職者和去職者均能心服口服,減少不必要的紛爭。
其實,干部超配問題,一直是官場頑癥,各地均有發生,且久治不愈。監管部門也應從“超配”干部問題上順藤摸瓜,對于那些違規決策超配干部甚至出于利益沖動“賣官”的領導,要追究問責、以儆效尤,防止“超配”干部現象卷土重來。50歲以上者“退二線”這種“土政策”明顯違法違規,必須摒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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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