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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差評榜”之宣傳不實 為了實現銷售,不少開發商在賣房時,喜歡許“空頭支票”。原本拍著胸脯承諾得“天花亂墜”,但真正交房時,卻又是另外一幅模樣。這也因此使得不少購房者有種被騙的感覺。
世茂玲瓏臺別墅項目,東戶(右圖)說好的氣派庭院變成了小過道,西戶(左圖)庭院較大
上榜項目:青島印象山、世茂玲瓏臺等 典型案例:今年3·15期間,位于高新區的世茂玲瓏臺業主,在現場驗房時發現,當初開發商承諾的東向別墅旁“7米”大院,變成了1米多的過道,而因想要大院而多掏的近50萬元房款,也打了水漂。》》》新聞回放:
說好的氣派庭院變“過道” 世茂玲瓏臺被指欺詐 與世茂玲瓏臺相似的是,位于城陽區的天泰新羅園,在售樓時曾向業主承諾,樓前會有一片花園綠地,然而,此后的一紙“規劃”卻使得這片綠地成為天泰另一項目的兩棟高樓所在地。半島網在聯系這些開發商時,他們給出的答案驚人地一致:“合同中沒有相關約定,賣房時的承諾屬置業顧問個人所為,與公司無關。”
浮山新區“豪宅”項目青島印象山業主則發帖稱,青島印象山二期22號、23號、24號樓單元門與行車道間距低于國家標準,給居民生活造成安全和噪聲隱患,與開發商前期廣告宣傳的人車分流嚴重不符,開發商為增加收費車位而損害居民權益。最終,開發商同意將間距增至3米。青島市規劃局市北區分局工作人員則回應,青島印象山小區規劃圖紙上設有地上停車位,"一般來說若設置了地上停車位,則很難實現人車分流。" 》》》新聞回放:
樓門口就是車道 青島印象山人車分流宣傳失真 律師說法:山東頤衡律師事務所律師 叢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開發商在銷售房屋的過程中,相關的口頭宣傳或宣傳單頁的標識,如果直接對房屋價格和房屋成交造成了重大影響,即使該承諾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也應視為合同內容,并具有法律效力。
叢偉提醒,市民在購房時,要有法律意識。簽訂合同時,須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如遇到不公平的合同細則,可以拒絕簽訂;同時,不要只聽開發商的宣傳,買房前多查一下樓盤周邊的規劃,是否與開發商的宣傳相符;另外,對于開發商的宣傳單頁、沙盤照片以及所簽的合同,要保留,以備將來維權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