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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舸 在疑點重重的情況下,從案發到嫌疑人被判處死刑并立即執行僅61天,本應起到維護司法公正作用的一道道程序防線紛紛“失守”。如果只有對程序正義的口頭尊重和宣揚,卻在一個個案件中不斷損害程序正義,司法的社會基礎就會岌岌可危。 11月20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宣布:經過對呼格吉勒圖案的申訴審查,認為本案符合重新審判條件,決定再審。案件已經進入再審程序,如果確有錯誤將嚴格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糾正。 我們不妨先回顧一下呼格吉勒圖案的詳情:18年前,年僅18周歲的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毛紡廠職工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4·9”毛紡廠女廁女尸案兇手,并以故意殺人罪 、流氓罪被執行死刑。9年前,內蒙古系列強奸殺人案兇手趙志紅供稱,“4·9”毛紡廠女廁女尸案是自己所為。
18年,逝者如斯,但真相永不褪色。如今,法院終于決定再審呼格吉勒圖案,讓人們看到了公正的希望。英國哲學家培根曾說:“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18年前的這起殺人案,在疑點重重的情況下,從案發到嫌疑人被判處死刑并立即執行僅61天,本應起到維護司法公正作用的一道道程序防線紛紛“失守”。
無論再審結果如何,呼格吉勒圖都已經不在人世。因此,案件重審本身,對于呼格吉勒圖而言只具有象征意義。然而,它帶給整個社會以及司法體制的深遠意義,則在于當我們重新直面這一起疑點重重的案件,試圖通過重審來尋找那些曾經被遺忘的真相及被損害的正義,從而為呼格吉勒圖是否清白,尋求一個基于司法公正的定論,這是為了呼格吉勒圖,也是為了其他人不再蒙冤。
案件再審,是一點一點重拾司法正義碎片的艱辛過程。這些年來,對于司法不公,社會有諸多困惑和爭論。而連續多起司法冤案的發生,更加劇了由此而來的深重擔憂。司法被稱為維系社會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線,司法失守則意味著人們隨時可能遭受冤屈乃至更大的橫禍。讓公眾免于對司法不公的恐懼,是內蒙古呼格吉勒圖案必須重新開啟的一道門。
呼格吉勒圖案時隔多年后再度審理,表明程序正義已經成為社會所公認的司法公正理念,而法院也在逐步運用程序正義理念,應對社會輿論對于此案的諸多質疑。此前地方司法機關在破獲及審理此案時,留下了諸多存在程序正義執行缺陷、甚至根本無視程序正義的致命漏洞,以至于如今法院必須耗費巨大的人力物力資源,將此案推倒重來。
對于司法來說,程序正義是取信于社會之根源。保障程序正義,需要自上而下頂層設計及自下而上現實司法實踐的相互融合。如果只有對程序正義的口頭尊重和宣揚,卻在一個個案件中不斷損害程序正義,司法的社會基礎就會岌岌可危。
在“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共同期待中,內蒙古呼格吉勒圖案再審無疑是法治中國的一塊試金石,也是司法體制重塑自我公信力的契機。每個案件的審理,都關系到社會對于法律的信仰是加強還是弱化。個體為了正義而失去自由和生命,足以讓司法體制蒙羞。“遲來的正義”固然可貴,但背后的代價實在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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