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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舸 10月10日上午,中央紀委監察部官網發布中共科學技術部黨組關于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證實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已被依法批捕。科技部通報稱,2012年4月,審計署審計發現5所大學的7名教授存在弄虛作假套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資金2500多萬元的問題,其中就有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的身影。今年52歲的李寧是中國工程院院士,曾被稱為中國最年輕院士。 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身披“最年輕院士”光環,卻卷入了重大學術丑聞。然而,如果僅僅將視野聚焦于他一人,顯然忽視了其背后問題的嚴重性——他不過7名弄虛作假套取數千萬專項資金的教授中一員,也即我們所要面對的不僅是李寧的個體腐敗,而是一個群體。
長期以來對于學術腐敗,停留于所謂道德層面,依賴于學術圈內部自律的管理模式,根本就難以應對學術腐敗日益擴散的惡性趨勢。因此,“最年輕院士”倒下應成學術反腐樣本,用法律替代行政和道德自律,介入到學術領域的腐敗現象,已經成為當務之急。應當明晰的基本準則是,不是只有挪用套取國家專項科技資金才是犯罪,而學術論文抄襲、科研課題造假等行為同樣觸犯了法律,比如學術論文抄襲首先侵犯了他人著作權,而相比其他類型的抄襲,學術造假會帶來巨大回報,包括職務 、職稱、薪酬福利等,因此學術抄襲其實是一種對國家資源的欺詐和侵占。
而包括作弊在內的其他學術腐敗,同樣也是犯罪行為,這早已形成國際慣例。學術腐敗絕不只是道德上的瑕疵,而是對他人權利的侵害,以及侵占公共利益的犯罪行為。必須對此予以毫不留情的問責,并且讓違法者付出高昂的代價。司法機關可針對近年來愈演愈烈的學術腐敗現象進行深入研究,并據此修改現有法律,或者設立相應新法,并提交人大審議,通過相關監管法律法規的完善細化,把學術腐敗套入制度的籠子里。唯有如此,才能避免下一個本應成為可造之材的“最年輕院士”滑向犯罪深淵,才能避免學術腐敗的“蒼蠅”變成“老虎”。(作者系時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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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