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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舸 深圳坂田200臺公務車被棄置小區兩個月,長期棄置導致灰塵覆蓋、輪胎凹陷,曾經風光的公務車如今卻成僵尸車,不僅造成新的浪費,也妨礙周邊居民停車。而這批看似數量龐大的車輛,只是深圳市眾多封存待售公車的冰山一角。(10月30日《南方都市報》) 自中央啟動全面車改以來,全國各地的“閑置”公車匯總起來,數量恐怕堪稱巨大。限于中央嚴令,各地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超標公車,必然面臨被閑置的命運。然而,如果“閑置”公車處理依舊處于各自為政的狀態,就很容易滋生出諸多問題。
公車長期“閑置”,必然會帶來國有資產的無端浪費甚至流失。更要警惕的是,某些公車“閑置”的背后,或許是部分公車使用者在伺機而動,等待整頓風頭過后,再讓車輪子滾動起來,這是不可不防的潛在問題。畢竟,公車“閑置”目前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公眾對于各級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究竟擁有多少公車,其中又有多大比例屬于“超標”公車,以及這部分“超標”公車的現狀幾乎一無所知。
因此,“閑置”公車處理應走向規范化。首先需要各地政府匯總公車數量,摸底現有超標及閑置公車情況,并一一向外公布。這是確保公眾了解公車改革進展的第一步,公眾只有充分知情,才能對各地公車改革的進程、存在的問題作出評判,并且提出具有建設性的意見 ,以供官方在公車改革中隨時進行完善和調整。而對于“閑置”公車處理,地方政府更要出臺一整套相關辦法 ,包括處理流程、時限等,建立統一的改革時間表,讓各個層級的執行機構按此推動車改。
“閑置”公車處理的規范化,其實總結起來就是三點:一是,對超標公車的管理集中一盤棋,而不是任由各地自行發揮,造成拍賣過程和時限的彈性過大;二是,在公車改革過程中設立必要的糾錯機制,對于因管理不善造成類似公車長期閑置等問題,盡快予以矯正;三是,公車數量、超標處理過程和結果全程陽光化,一方面消除因為信息壁壘造成的不必要誤會,另一方面也要虛心接受異體監督,讓車改進程和效果獲得更多的民意支持。“閑置”公車能否處理到位,從一個側面反映了車改的公平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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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