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舒圣祥 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劉俊臣表示,針對目前商標評比過多、過濫、暗箱操作等問題,國家工商總局將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整治。劉俊臣表示,國家工商總局正在研究對相關商標、品牌排行榜進行規范,并借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掌握市場主體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資源優勢,建立科學客觀公正的品牌價值評價體系,制定比較權威的商標品牌排行榜。(11月9日《人民日報》) 商標品牌評比之多之濫之亂,確實是亟待監管的市場亂象。如今,雖然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已經能夠排除此類商標品牌排行榜的迷惑,但不得不說,也有很多消費者,仍舊習慣將此類榜單作為消費指引。所以,工商總局著手整治商標品牌評比亂象,是非常必要的。只是,親自制定“比較權威的商標品牌排行榜”,則又有欠妥當。
“中國名牌”、“中國馳名商標”、“國家免檢產品”,此類商標品牌的國家評選,在國人心中記憶猶新,單論評選者身份也都不可謂不“權威”。但結果呢,所有此類“國字號”的信譽背書,都沒能阻擋一部分榮譽獲得者背信棄義。于是,“中國名牌”標志走入歷史,根據《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規定,名牌標志已被陸續禁用,最晚的也已于2012年期滿。新《商標法》則規定,馳名商標不能再用于商品的包裝宣傳。正因為這些近在眼前的過往教訓,當工商總局表示要制定“比較權威的商標品牌排行榜”,公眾的評價難免趨向負面。一個普遍的困惑是:犯過的錯,為什么還要一試再試?
一方面,評選規則和標準很難做到真正的客觀公正,這是政府部門進行商標品牌評選活動無法回避的難題;另一方面,在平等競爭的市場主體之間盡最大可能保持中立,是政府行為的基本規范和常識。制定商標品牌排行榜,出發點當然是好的,但評選的結果無一例外都會成為企業的廣告詞。換言之,政府部門無形當中給部分企業做了廣告代言,這不僅與政府身份不符,更容易滋生尋租交易,讓評選從根本上變味。
市場競爭是最公正的商標品牌評選方式,而身為“上帝”的消費者是品牌榮譽最合格的頒獎人。政府部門要做的是保護競爭秩序,驅逐假冒偽劣,至于在同樣合格的產品中,消費者更青睞哪些品牌,則應該交由市場去決定。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http://925eat.com/lagala/)原創作品,轉載請注明來源。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