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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圣祥 8月30日晚從成都飛往北京的聯合航空KN5216次班機上,竟有乘客在飛機加油以及飛行過程中吸煙。當其他乘客向機組成員討要說法時,機長與乘客發生沖突,機長態度蠻橫,竟稱“只要我同意,他們就能抽”。目前,中聯航相關負責人否認機長說過類似話,并就有人吸煙一事向乘客道歉,承諾對此事進行調查。(9月1日《成都商報》) 據國際民航組織統計,80%的機上火災都是由于乘客在廁所吸煙,并將煙頭隨意丟棄引起。所以,我國《民用機場和民用航空器內禁止吸煙的規定》對民用航空器客艙和廁所內、航空器活動區域等等,做出了一系列禁煙規定。同時規定:被動吸煙者有權要求吸煙者停止吸煙,有權要求檢查員對違規人員進行處理;檢查員不履行規定職責,由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不可以在飛機上抽煙只是一個常識,更遑論在飛機加油之時。然而,為什么在這架航班上卻有多人接連抽煙?他們的火源又是怎么帶上飛機的?煙感器為什么沒有反應?每一個疑點的背后,都是巨大的安全隱患。中聯航公司“值班領導已當場道歉”的回應,顯然也是避重就輕,沒有認識到事件的嚴重性。
中聯航稱“在安檢中,火柴屬于較難發現的易燃物品”,既令人費解,更讓人感到可怕。如果火柴的確是安檢的盲點,那就是巨大的隱患;同樣,如果煙感器根本就是擺設,那也是嚴重的問題。更為重要的是,機長面對乘客抗議的態度,竟然不為所動甚至與之爆發沖突,并稱“既然已經安全到達了,那還說什么”——這一次是安全到達了,可如果隱患不除,下一次呢?航空公司應當認真檢視事件發生的每一個環節,對乘務人員業務培訓、航空規定落實等問題深刻反省,為乘客織一張牢不可破的安全之網。
事情如果有變壞的可能,不管這種可能性有多小,它總會發生。因此,我們應該感謝那些抗議“抽煙航班”,執著要求維權的乘客。如果他們不“矯情”,同航班機組人員一樣不當回事,也許在飛機上抽煙就將真的不是個事兒,就此埋下悲劇的導火索。為權利而斗爭是對個人自己和集體的義務,因而這些乘客維護的不只是自身的權益,也是所有乘客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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