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王傳濤 11月3日記者獲悉,寧波市政府每年出資數千萬元投保巨災保險,自然災害及其次生災害發(fā)生時處于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的所有人口如因災發(fā)生人身傷亡,市域內常住居民的家庭財產如因災產生損失,均可獲得救助。目前,包含以上內容的《關于開展巨災保險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獲寧波市政府52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11月4日《東方衛(wèi)報》) 政府為市民買保險,是雙贏之舉。一方面,這是公民權利或福利的正常歸位,體現(xiàn)了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財政利用原則。現(xiàn)代政治之下,一個基本的常識是,政府所花的每一分錢,都來自于納稅人的貢獻,說得直白一些,是廣大人民的血汗錢共同組成了所謂的公共財政。政府拿著公共財政為當地的百姓購買一份巨災商業(yè)險,正是政府稅收和公共財政取之于民、回饋百姓的體現(xiàn)。
另一方面,政府為百姓投險,其實也是為自己投險。巨災一來,生靈涂炭,所有的公共設施以及市民的房屋都需要重建,而這重建的資金應該來自于政府財政。諸如臺風、地震、泥石流之類的巨災之后,政府投入救災和重建的資金,經常數以億計。因此,與其每每在巨災之后花大量的財政去修葺公共設施和恢復公共秩序,還不如給市民的財產投商業(yè)險。因此,從另外一個角度講,政府給市民投商業(yè)險,也是在給自己投保險。
關于巨災對城市經濟與市民生活造成的破壞,寧波可謂記憶猶新。2013年10月的“菲特”臺風讓該市受災人口248萬,直接經濟損失333億元。這個損失,如果都需要公共財政來填補窟窿,將會帶來沉重的財政赤字或政府債務。如果在買了保險之后不幸遇到巨災,很有可能會因為保險的補償機制而減少了政府支出,在節(jié)約公共財政花銷的同時,還能讓百姓得到一份安全感。
此事更大的意義在于,它告訴世人尤其是權力掌握者,政府為民生多多投入,從來都不是虧本的生意。即便是投入到缺口巨大的教育、醫(yī)療和養(yǎng)老領域,政府多一些投入也絕不是在花冤枉錢。道理很明顯,只有實現(xiàn)了高福利,公眾才會敢于消費,在強調刺激經濟的當下,這無疑會加速GDP增長,繼而會確保社會的穩(wěn)定以及政府稅收的增長。正如李克強總理所講,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能夠提振消費信心。這樣的多贏理念,各地政府或許都應該學一學;這樣的多贏之舉,各地政府更應該多做一些。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http://925eat.com/lagala/)原創(chuàng)作品,轉載請注明來源。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