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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紅梅 命名五花八門——領導小組、協調小組、聯席會議、委員會 、指揮部、辦公室;時間自主掌控——常設型、階段型、臨時型;涵蓋行業廣泛——足療保健、鏟除豚草、西瓜辦、饅頭辦、生豬辦……地方層面到底有多少個領導小組和議事協調機構?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來,全國一次性減少13萬余個。(10月22日新華社) 說起領導小組和議事協調機構,公眾并不陌生,涉及的領域也相當廣泛。事實上 ,面對重要棘手的臨時性任務或突發事件,工作難以分解到單一機構,需要更高級別的領導“掛帥協調”、聯合攻關時,設立領導小組和議事協調機構,以減少層級、快速傳遞政策執行指令、廣泛動員和整合社會資源,這本是提高行政效率的做法。例如,地方各級黨政機關順應當前需求設立的深改領導小組、反恐工作領導小組等,在現實中就發揮著積極作用。
然而,近年來,名目繁多的小組和辦公室層出不窮 ,涉及的行業五花八門,存在設置隨意、監督空白及撤銷不徹底等問題,成為公共行政管理的頭疼事。沒有領導掛帥,就是對事情不重視;協調部門不多,就難以解決問題……這短期看是重視,長期看會導致“懶政”,結果是“不發文不研究,不開會不落實”。在實際操作中,一些“領導小組”異化為公共權力的又一次“推諉”。雖然不少小組成員是兼職或抽調過去的,但照樣會議多、文件多、檢查多、扯皮多,非但沒有提高行政效率,反而成為相關職能部門推卸責任的擋箭牌。
“協調機構”過多、過濫,令人瞠目的數據背后,是對“機構法定”原則的淡漠。而“協調”事倍功半,則暴露出權力運行混亂、職責不清。國家層面要求精簡及規范議事協調機構,已經有10年之久。2004年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首次將“規范各類領導小組和協調機構,一般不設實體性辦事機構”列為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但是,對于中央的要求和規定,地方政府存在跟不上的情況,在撤并舊機構的同時,一些新機構又“雨后春筍”般涌現出來。去年,李克強總理公開承諾,本屆政府內財政供養的人員只減不增。其后,隨著一系列簡政放權政策的實施,地方議事協調機構大幅“瘦身”,亂象得到初步整治。
精簡機構,是政府轉變職能、理順權責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行政、提高效率的必要保證?!斑\動式”清理“協調機構”,往往難以完全擠出水分,還須盡快出臺相關法規,堅持“機構法定”的原則,避免隨意化。對于一些比較復雜或重大、跨區域的問題,確需設立“協調機構”的,要完善監管體系,提高透明度;而對于其他一般性的事務,則應慎設“協調機構”,真正做到“權隨事設、責隨事定、人隨事走”。如果職能部門都權責明晰、各司其職,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許多問題通過常態化管理即可妥善解決,何需成立各種小組和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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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