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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濤 一個小偷團伙專門行竊官員的住宅和辦公室。駐馬店市現轄9縣3區,王勝利團伙至少盜竊過其中5個縣的多名縣處級官員。2012年底,該盜竊團伙被抓獲后,被竊的正陽縣縣委書記趙興華抓住一辦案警察曾向上級行賄的軟肋,迫其修改筆錄。辦案警察抓住被竊官員擔心巨額財產被公布的軟肋,私分部分被竊財物。 類似的小偷偷竊官員,官員通過各種關系將金額縮水甚至化為烏有的事件時有發生。不過,發生在駐馬店的這起案件尤為典型,已經形成了一條“盜、警、官”的食物鏈——竊賊利用官員怕露富的心態,專門偷竊官員財物;而官員在被盜后,利用控制警察人事任免的權力以及警察曾經行賄的“案底”,要挾其修改竊賊的口供;警察又利用官員報假案的便利侵吞被竊財物以及利用其掌握的公權力迫使竊賊修改口供。
這條特殊食物鏈出現的根源在于官員,如果官員本身是清廉的,那么,他在失竊后就會及時和如實報案,警察也可以依法公正辦案,小偷就會乖乖伏法,這個食物鏈也就被打破。所以,加強對官員,特別是那些掌握了重要權力和大量社會資源的官員的監督和制約才是上策。在這起案件中,如果縣委書記不是靠自身的職權來壓制警察,刑警隊大隊長朱玉東沒有送10多萬元給公安局長以謀官的“案底”在身,警察就會理直氣壯地拒絕縣委書記的施壓,他們也不會指使小偷修改口供。所以,要打破食物鏈,就要改善選人用人機制,建立警察依法公正執法的保障機制。
其實,如果檢察機關或者法院能認真細察疑點,一些案件中的貓膩很容易被發現,其中的食物鏈也就自然而然會顯現。而這樣的案件如果能及時得到輿論監督和媒體監督,估計很快也會紙包不住火,進而導致食物鏈斷裂。像駐馬店這個案件,早在2013年初,在正陽縣公安系統內部就流傳王勝利的筆錄被修改過。但是,當地的媒體卻并沒有進行有效監督,直至案發后,媒體才介入報道。可見,要打破食物鏈,兜底之策在于,完善司法體制和輿論監督機制,讓已經形成的食物鏈在監督之下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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