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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易 8月31日凌晨,乘坐中國聯合航空公司(簡稱中聯航)KN5216次航班從成都飛往北京的旅客發現,飛機在飛行過程中,先是有乘客在機艙內的廁所吸煙被制止 ,后在經停太原時,又有乘客在機艙外舷梯口吸煙。飛機落地,多名乘客在機場要求機長道歉。中聯航為在場乘客賠償1800元現金,并表示將進一步調查,如情況屬實將退還乘客機票費用。 這樣的奇葩乘客讓我們既憤怒,又駭然。乘客在飛機上出各種洋相的報道以前見過不少,這一次我們看到了更囂張的——抽煙。而且是在遭勸阻之后,一再抽煙。早在1988年,中國民航總局就規定在其注冊的民用飛機上都須禁煙。因為,在飛機上吸煙會危及飛行安全,據國際民航組織統計,80%的機上火災都是由于乘客在廁所吸煙,并將煙頭隨意丟棄引起的。
比奇葩乘客更可怕的,是不負責任的機長。關于在飛機上吸煙的危險性,當事機長不可能不知道。但當乘客事后向其表示質疑時,機長卻反復強調:“既然已安全到達,還說什么呢?”這一點有錄音為證。而且,據乘客的說法,當事機長還說“只要我同意,他們就能抽”。這算什么話?假如飛機真的在空中發生危險,你能變成超人,把飛機舉起來繼續飛嗎?這是赤裸裸的跋扈和張狂。
如此不守規矩的乘客和機長,都應該被禁飛。為了保護飛行安全,國外航空公司會設置“黑名單”,根據危險程度對部分乘客實行懲戒,直至終生禁飛。而懲戒對象中,就包括“不守規矩的乘客”,在飛機上一再抽煙,顯然屬于此類。而假如乘客所反映的當事機長的言行屬實,他也顯然涉嫌違背職業道德,應該遭受懲處。站在我們其他遵紀守法的乘客的角度來說,短期之內,我們絕不希望再與這樣的乘客和機長身處同一架客機之上。遺憾的是,目前國內的大部分航空公司還未對乘客實行“黑名單”。希望這一制度早日建立并完善起來,當然它只是作為一種安保制度,而不能成為肆意侵權的武器。
航空公司應積極行動,堵住這一事件所暴露出來的漏洞。雖然,中聯航已為在場乘客賠償了1800元現金,但這些錢除了表明態度之外,對于安全隱患起不了一點作用。首先,火柴為什么能帶上飛機?即便航空公司再怎么說“火柴屬安檢較難檢出的物品”,我們也不能接受。有困難就去克服困難,在公共安全面前,如此明顯的威脅豈能無視?其次,煙感報警器為什么沒有響?新聞中稱,空乘人員已發現這一問題,為何沒有詳細排查?乘客稱,在太原機場報警后,警方表示重新安檢,但“機組人員說不用了”,于是飛機再次起飛。這樣的處理不可謂不輕率。再次,吸煙者事后竟然輕松離開。由此可見,無論是技術手段、還是工作態度,都存在一系列問題,需要好好查缺補漏。
安全上的漏洞百出、態度上的蠻橫輕率、監管上的明顯缺位、問責上的形同虛設,這就是“飛機抽煙門”所呈現的亂象。希望相關部門一定要調查清楚,而且,該事件絕不能任由中聯航自查,而應有第三方介入,一經查實,必須嚴懲不貸。無論任何人,敢拿乘客的安全不當回事,都是公眾所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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