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黃島區的月亮灣小區門口,還打著現房銷售的廣告。潘旭業 攝
齊魯晚報5月22日訊(記者 潘旭業) 黃島區月亮灣小區
延期交房5個月,但開發商拒絕支付
違約金,讓業主購買車位或者儲藏室抵頂違約金。22日,黃島區城建部門稱,該項目尚未通過綜合驗收,屬于違規交房,目前已介入調查并對開發商進行處罰,至于違約金的事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開發商比合同約定時間晚了5個多月才交房,現在卻拒絕支付違約金。”近日,在青島開發區月亮灣小區購房的市民谷女士撥打本報熱線電話反映,2012年8月份,她在位于濱海大道北側的月亮灣小區購買了一套房屋,總價75萬元。由于當時房屋尚未建成,購房合同約定開發商將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交房,如果未按期交房,開發商將支付違約金,每天違約金數額按照房價款萬分之一計算。
今年1月中旬,一直沒有等到交房通知的谷女士聯系開發商詢問交房情況。開發商青島
西海岸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稱,房屋已經建成,但尚未通過驗收,如急需入住可以拿鑰匙,但需要放棄違約金,如果現在不收房,將按照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谷女士和家人商量后,決定等到房屋具備交房條件后再收房。
5月初,谷女士終于等到了收房的通知。5月12日,谷女士來到月亮灣小區售樓處,發現這里有一百多名業主正在等待收房。誰知,開發商依然無法提供房屋驗收合格手續,而且拒絕支付違約金。“開發商說如果想獲得違約金,必須買小區內的車位或儲藏室,每個車位12萬元,優惠一萬元,優惠價格抵頂違約金。”谷女士說。
21日,記者來到月亮灣售樓處了解情況時,置業顧問讓記者聯系一位徐經理。當記者撥通徐經理的電話時,徐經理稱他不清楚這件事,隨后便掛斷了電話。
記者從青島開發區城建局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獲悉,目前該小區并未通過綜合驗收,屬于違規交房。“根據規定,如果交房人數超過50%,處以5萬元罰款,50%以下,將處以1萬元罰款。目前我們已經介入調查,該小區交房人數不到50%,已經進行了一萬元罰款。”青島開發區城建局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一位張姓負責人說,至于違約金的事情,業主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編輯: 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