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0日,北京,建外SOHO東區業委會換屆選舉。新當選的業主委員(右)和業主爭論。CFP供圖
這些日子,一進青島市嶗山區麗海花園小區的大門,就能看到廣告欄內貼著的要求罷免該小區業委會四名委員的通告。這則署名為麗海花園維權小組的通告質疑業委會四名成員違背
自治程序,列舉了其十項罪狀。
這個小區目前正遭遇著業委會與部分業主及物業公司間持續的矛盾:業委會要求物業公司離開,而部分業主則質疑業委會此舉違法,物業公司也以此原因繼續留守。
麗海花園的困局正是目前業委會處境的真實寫照,往往誕生于矛盾的業委會一開始就面臨著處理與物業公司及業主之間錯綜復雜的關系。在此過程中,業委會既要維護業主的權益,又面臨著業主的質疑。
業委會,這個伴隨房改誕生不到二十年的新興社會自治組織,在利益糾葛與矛盾叢生之中,艱難成長著。
業主交戰業委會 3月25日,約記者見面時,嶗山區麗海花園小區業委會主任趙玉東把地點定在了車庫。“怕維權小組的人發現,過來搗亂。”他說。
這個擁有2267戶的龐大小區,一、二期分別叫做麗海花園和麗海馨苑,二者屬同一物業管理,只有一個業委會。
趙玉東口中所稱的“搗亂的業主”已經在小區的廣告欄里貼滿了同一份通告,內容是要求罷免趙玉東等四名業委會成員資格。在這份署名為“麗海花園麗海馨苑業主維權小組”(以下簡稱“維權小組”)的通告中,業委會被控訴有十條罪狀,其中包括拒不召開業主大會、擅自炒掉物業等。他們要求罷免四名業委會的主要成員,其中,主任趙玉東和副主任孫嘉泉的名字赫然在列。
在通告中,維權小組指出,趙玉東等四人未經業主大會決議,就于2013年4月修改了《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張貼在小區公告欄內,要求業主如有不同意見,五日內到業委會進行登記,如五日內不到業委會登記,就視為同意。“他們把業委會的權利無限擴大,公然剝奪了廣大業主的知情權、投票權。”
面對質疑,該小區業委會副主任孫嘉泉說,這些業主是物業公司的利益相關人,背后得到了物業公司的支持。他說,無論業委會做什么,他們總是跳出來反對。每次業委會在辦公室開會,這幫維權小組的業主就會沖進去鬧,“弄得我們沒法開會。”
而這樣的說法遭到了東億物業管理中心副經理遲宗順的否認,他說,這些人只是部分熱心業主,與物業公司無關。
根據規定,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須由全體業主共同決定,這就需要召開業主大會表決。
據維權小組稱,到目前為止,他們已有800位業主參加了罷免聯署,超過小區業主總數的 20%。而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經20%以上的業主提議,業主委員會應當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
趙玉東向記者確認了此消息,街道辦已經將聯署的材料交到了業委會處,參加的業主數確已超過20%。但趙玉東對聯署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提出了質疑,“很多業主都是不明原因,在他們一再糾纏之下才簽的名。”
而孫嘉泉則告訴記者,維權小組為了達到目的,甚至以利益誘惑業主,“給業主發放各種消費券,以換得業主的簽名。”
被質疑的民主操作 維權小組對于業委會的質疑主要是針對業委會重新選聘物業的問題,他們認為,業委會在此事上的操作是違法的。
麗海花園新一屆業委會成立于2012年,趙玉東稱,在新一屆業委會成立之后,就著手收回小區公共部分的收益。而此前,這部分收益大多用于補貼東億物業。對此,東億物業方面也予以證實。
東億物業在2013年7月11日向麗海花園所在的海都社區居委會發函稱要于當年8月31日退出麗海花園、麗海馨苑兩小區。在該函中,東億物業稱退出的原因是“新一屆業委會不但不按法規規定根據小區多數業主的意見與我公司洽談簽署‘物業服務合同’,反而人為制造矛盾,采取極端方式擾亂小區正常的物業管理服務秩序,使我公司無法正常開展管理服務。”
隨后,新一屆業委會開始重新選聘新的物業公司。最后在三家物業公司中選定了世達物業,并準備與其簽訂試用合同。
業主維權小組質疑業委會沒有召開業主大會就更換物業公司。
對此,《物業管理條例》中有明確規定:業主大會作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選聘和解聘物業管理企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和續籌方案的決定,必須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通過。
小區業委會主任趙玉東解釋說,這不是更換,“東億物業沒有跟我們簽訂服務合同,是他們非法占據了我們小區。”記者得到的一份東億物業與前任業委會的合同,表明合同期為2005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
根據業委會提供的書面資料,2013年8月26日,業委會召開了50人參加的部分業主會議。這50人中,多數是樓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