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修訂后的《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法》)即將開始實施,其中“網購產品七日內無理由
退貨”引發熱議。相比其他商品,家具、建材等家居產品本身價格高、運費高、包裝復雜,退貨對于消費者和商家都有著“難言之痛”,但也有業內人士認為,知名品牌等高附加值的產品讓企業更有資本去做無理由退貨。
“7天內無理由退貨”成共識 從各大網購平臺了解到,“七天內無理由退貨”已經成為商家的基礎承諾。天貓網在其首頁明確標明“七天無理由退換貨”,明文規定:“消費者使用支付寶擔保交易在天貓購物并簽收貨物后7天內,如因主觀原因不愿意完成本次交易:可以提出‘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申請。”京東商城也承諾:“客戶購買京東自營商品7日內(含7日,自客戶收到商品之日起計算),在保證商品完好的前提下,可無理由退換貨。”
“7天內無理由退貨”條款更傾向保護消費者一方,不少網友對此紛紛“點贊”。“買到不喜歡的就退,再也不用跟店小二磨嘰了,購物更輕松。”“這樣既滿足了購物癮,如果荷包消化太快還能退貨,避免‘自砍手臂’。”“家具等大件產品本來需要仔細體驗和觀察,這樣更可以放心購買了。”
家具無理由退貨多有“門檻” 針對家居產品的退貨要求,各大平臺和商家都有“附加條件”:所退貨物不得影響商家的二次銷售;顧客承擔相關的運費、包裝費、服務費、安裝費等前期費用;定制家具不可退貨。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有一些意想不到的門檻。京東商城客服人員表示,商城內的實木家具需要自行安裝,如果安裝完畢就不能再退貨,因為會影響二次銷售。此外,有的商家表示沙發、床墊,應該屬于“不宜退貨的商品”。沙發使用一段時間會塌陷,而且有坐臟的痕跡,床墊只要使用就會被撕開保護膜,退回來只能低于成本價處理。
運費高和物流損失是主要原因 家居產品7日無理由退貨難,門檻在哪里?運費高和物流損失是困擾買家和賣家退換貨的主要原因。以一件1.5立方米的桌子為例,如果整體包裝,包裝費就要400-500元,況且很多消費者不會對家具進行包裝,退貨得不償失;如果包裝不專業,家具再送到賣家那里肯定有損壞,而且一旦安裝或使用了,多多少少都會影響再銷售,向物流公司要求賠償需要時間精力,所以賣家和買家都不希望退貨。買家提出退貨要求,商家往往以修代換,或者以補償來解決問題。
“以修代換”往往是商家在消費者所在地請維修工人維修,并由商家支付一定費用;對于燈具、花瓶等小的家居飾品,如果消費者投訴有損壞,商家干脆再贈送一件完好商品,不需要消費者退回。
新《消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費者定做的;(二)鮮活易腐的;(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除前面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編輯: 江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