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5月19日訊(通訊員 王軍 記者 藍娜娜) 市民王磊(化名)全款購買一款
壁紙,一個月后提貨卻被商家告知沒現貨,且告訴他只能更換同價壁紙或加價購買其他壁紙,王磊將商家投訴到工商部門。工商部門認為,商家違約在先,應全額退款或高于標準退款。
近日,市民王磊向市南工商分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投訴稱,“3·15”活動期間,他在島城一家大型裝飾材料賣場購買了一款壁紙,當場交付了600元全款,由于房屋尚未裝修完,他沒有當場提貨,與商家約好之后憑票據提貨。
4月下旬,王磊找到商家要求提貨,卻被告知他所購買的那款壁紙沒貨了,建議他同價更換其他款式壁紙或者加價更換其他壁紙。王磊稱,他當初之所以購買,就是因為壁紙款式合意且活動期間價位合適,現在“被迫”更換,他并不滿意,而“被迫”加價,更讓他無法接受。之后,在確定同價壁紙沒有合適的后,王磊提出了全款退錢的要求,卻被商家拒絕。
“這個事情是商家違約在先,理應滿足消費者的退款要求全額退款。”市南工商分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工作人員說,經營者違約后在賠償方面,不能低于法律法規制定的標準,但可以高于法律標準執行。在進行此事調解時,該賣場經營者就進行了雙倍賠償的方式,讓消費者較為滿意。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