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光嘉夫婦期待法院判決結果。
谷歌地圖上,現在還能搜索到“滬閔路1448號”對應的“上海奇石盆景博物館”。
然而這個收集了大量奇石盆景的私家居所,卻在去年4月27日被強拆,“滬上最具規模奇石盆景博物館”自此消失。隨后,多件珍貴物件的返還請求,牽出了高達2.89億元的賠償案,由此被人稱為“史上最貴
民告官”。
近日,上海市長寧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外界冀望如此高的賠償額度能引導政府與民眾在法律上站到對等的地位,不過理想難以照進現實,自始至終,作為被告的上海閔行區政府都缺席法庭。
本報深度記者 朱洪蕾
40年收集的
上萬藏品一朝被毀
年過七旬的劉光嘉夫婦難以忘記2012年4月27日的早晨。
那天6點多,家里進來了6個光頭大漢,其中一人一把抓住劉光嘉的胳膊,將他的胳膊都拽脫臼了。之后,幾個人將他抬起來,塞進了面包車。
被帶走時,劉光嘉還以為有人要綁票,因為頭天晚上,他剛跟人簽好協議,拆遷方答應他搬走后,給他7800萬元錢。
劉光嘉告訴帶走他的人,現在錢還沒到手。直到在關押地點見到妻子后,他才意識到這些人根本不是為了綁架,而是要來強拆。
妻子朱榮周回憶,那天早上,丈夫吃完早飯后就到院子里打理盆景,她在客廳里繼續吃飯。突然,十多個人闖了進來,抓起她的手就往外架,嚇得她向保姆呼救,可是保姆也被架了出去。
往外架的時候,朱榮周還被人用被子裹起來,只露出頭部,之后被塞進了一輛面包車。由于車座較窄,她滾到了車座下。
當天下午,逃脫的保姆打電話通知劉光嘉的兒子劉文浩。等劉文浩趕回家,發現自家的潘家34號已成廢墟。同時消失的,還有父親建立的“上海奇石盆景博物館”,在這座數千平米的“博物館”里,原本陳列著父親40年來從全國各地淘回來的上萬件藏品,那天盡數丟失。
劉光嘉原是山東蓬萊人,早早就在上海工作生活。“文革”期間,紅衛兵破“四舊”,一位老先生帶著幾幅畫走在大街上,不舍得畫作被損毀,劉光嘉遇到后,答應老人愿意替他好好保存。
從此,劉光嘉開始了自己的收藏之路,靠工資購買藏品,不過數量一直不多。
直到1988年,已到知天命年齡的劉光嘉選擇下海辦工廠。帶動村民富裕起來后,村委會獎勵給他582平方米的土地,還幫其辦理了房產證。接著,劉光嘉將靠近自己住宅的一片魚塘也承包了下來,養殖甲魚。
一番折騰,劉光嘉賺到不少錢,得以四處收購奇石盆景,并按照喜好,進行栽培。
后來,劉光嘉改養甲魚為養帶有觀賞性的日本錦鯉魚,并在魚塘上架起了81座鋪滿鵝卵石的石橋,分列各種盆景,命名為“上海奇石盆景博物館”。2006年,劉光嘉的博物館已經頗具規模,決定對外免費開放。
2006年,嘯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拿到了動遷許可手續,博物館和劉光嘉的宅基地被列入拆遷范圍,這里將要建成一個小區。2009年后,該公司屢次找到劉家,想要說服其搬遷。但因搬遷博物館需大筆搬遷費和安置費,協商未果。
不過,劉光嘉怎么也沒有想到,在2012年4月27日,會有人來強拆自己的房子,因為就在4月26日,他已經與人簽訂協議,表示愿意搬遷。
公證視頻錄下
強拆現場“分財物”
圍繞強拆的糾紛,最終訴諸法庭來解決。12月11日,長寧法院開始了3天的庭審,原告劉光嘉夫婦與被告閔行區政府的領導都沒有出庭。
在劉家提出的20項訴訟請求中,除了請求確認暴力強拆行為違法外,還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藏品、財物損失2.11億元,判令被告支付博物館重建費等0.78億元。
關于強制拆遷的合法性,公證材料的真實性,舉證的責任在哪方等成為雙方辯論的焦點。
原告代理律師胡炯明認為,上海嘯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申請的拆遷范圍只是407.91平方米的建筑面積,而閔行區政府在2012年4月27日卻拆掉了582平方米的宅基地范圍內的建筑以及4800平方米的奇石盆景博物館。
被告代理律師張鵬峰反對稱,閔行區房管局出具的裁決書中明確提到,拆遷范圍為潘家34號,不管是宅基地還是承包的魚塘,都在潘家34號范圍內,拆遷合法。
對于劉光嘉夫婦2012年4月27日被帶走一事,胡炯明認為是被暴力帶走并遭到非法拘禁,導致劉光嘉夫婦無法在拆遷前清點物品,造成財物滅失。
張鵬峰則聲稱,當天的拆遷是在拆遷人員與原告談判無果后采取的不得已行為,而且拆遷當天用的是救護車,還有醫護人員陪伴,就是怕老人身體出問題。
更多的爭議集中在公證材料上。原告方認為公證視頻經過剪輯,不全面,而被告方則反駁稱這就是原始視頻,要相信公證人員。
公證人員提供的視頻中,胡炯明指出,與視頻同步的聲音恰恰提供了拆遷現場工作人員洗劫劉光嘉家里財物的證據。
在“522視頻”中,鎮上的工作人員唐振輝多次提醒攝像的公證員杭建華:“不要把我拍進去。當心啊,不要把我拍進去。”唐振輝還對著二樓叫道:“不知道你們是否清理光了嗎?不然待會兒我們跑上去就麻煩了。”
胡炯明認為,這說明官員害怕進入鏡頭,而且對原告財物進行了搶劫,為了掩蓋罪證,還組織專人在拍攝視頻之前對搶劫痕跡進行清理。
對此,張鵬峰反對稱,工作人員是為了保護現場才不讓自己進入鏡頭,而且要有人先對現場進行清點,然后才能進行評估。
在申請賠償階段,原告提出的證據大多是被告方提供的公證視頻或照片中出現的物品。劉文浩表示,父母家里原本有檔案,可是家里的東西都被被告弄走。在今年9月2日和3日兩天法院組織的清點中,沒有發現檔案,懷疑是被告故意損毀,應該由被告來證明原告家中之前都有什么。
而張鵬峰堅持一切以公證處提供的材料為準,沒有記錄在公證材料上,就是沒有。
在公證處提供的材料中,包括恐龍蛋化石、象牙劍、翡翠掛件、玉質壽桃、瑪瑙、完整犀牛角、珍貴書畫、軍功章等物件,在9月2日和3日的清點中均沒有發現。張鵬峰稱,保管當時是交給嘯宇公司的,嘯宇公司又委托保管公司保管,跟政府沒關系,如果要找的話,原告可以起訴嘯宇公司跟保管公司,提出民事賠償。
如果找不到怎么辦?劉文浩明確表示,能找到的要歸還原告,而找不到的,只需要被告支付原告人民幣一元,并以書面形式正式道歉。
打贏官司
也難改變現狀
當庭并未宣判,劉文浩表示,自己絕不接受法院調解。
庭審后,律師胡炯明說,他對本案很有信心,應該有99%的概率勝訴。
對于法院能夠立案并公開審理,胡炯明感到欣慰,他說,本案要求賠償的金額巨大,影響力較廣,能夠給以后政府的違法行為帶來警示,從而規范政府的行為,并給維權者提供一個好的借鑒。
“此次公開開庭審理,讓司法機關在陽光下操作,程序上無可挑剔,有程序上的公正,才能更好地保證實體上的公正。”胡炯明覺得此案身負的意義重大,讓維權者選擇走法律途徑的重要前提是司法要公正,只有司法公正了,老百姓才相信。
拆遷法實務專家、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才亮關注了本案的進程。他認為,本案在執行中存在不規范的行為,特別是執行中的證據保全與財產保全不規范,按照司法部的相關規定,證據保全應該是“三位一體”,“攝像、拍照、登記等一致才對,而不是說三者有一個就行。拿本案中的盆景為例,你在紙上寫了,那么多盆景,是不容易辨別的,應該三者一致。而且,在公證過程中,公證員應該被拍進去,而不是不被拍進去,這表明公證員到場,因為曾經出現過公證員沒去,最后也寫公證書的情況。”
王才亮說,此案的賠償數額巨大,大眾關注度也高,它的公開審理將促進此類案件的執行更加規范。“但是,這個案子并不是最典型的案件,它主要是執行程序上的問題,不像現在很多案子一樣,涉及到更多暴力現象,還無法代表大多數拆遷案件。”
王才亮介紹,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對符合城市規劃和工程建設標準,在合理使用壽命內的建筑物,除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決定拆除,政府也不應該介入拆遷。
然而現實是,幾乎沒有哪一次強拆背后,不是政府在為拆遷撐腰。而通過司法途徑,也只會讓被拆遷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王才亮表示,這個案子即使原告勝訴,也沒辦法改變現狀,而未來幾年,跟拆遷有關的矛盾還會很激烈。不過如此高調地民告官,勇氣依然值得稱贊,有助于引導民眾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政府涉法問題。
而劉光嘉夫婦現在最希望的就是法院趕緊判下來。對于上海這個呆了大半輩子的地方,劉光嘉說,已經沒有什么不舍了,他要帶著剩下的東西,還有大哥埋葬在上海烈士陵園的骨灰,回山東老家,重新建一個奇石盆景博物館,哪怕全部捐出去都行。
而在劉家被強拆的宅基地和承包魚塘上,已經很難看出曾遭洗劫的痕跡,新的商品樓已拔地而起。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