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網12月3日 11月23日,消費者購買的匯源
果汁喝出不明膠狀物,
索賠時卻三番五次遭遇“波折”。而廠家處理人員更因為在處理過程中將“證物”弄丟,導致和消費者遲遲不能達成協議。12月3日,記者了解到,消費者最終同意廠家將問題產品按1:10標準賠償,其他同一批次產品均不予退還的結果。對此青島市12315工作人員解釋,廠家的處理結果均符合規定,對同批次其他未開封產品,消費者可放心食用,如果再次喝出異物,可找廠家解決。
匯源橙汁喝出膠狀物 12月3日,消費者李女士聯系到記者,今年10月份,她在市南區某超市購買了一箱匯源橙味果汁,之后一直放在家里。11月23日,她拿出一瓶給兒子喝,之后將剩下的果汁放入冰箱,第二天繼續食用。但第二天她卻發現包裝盒口處有些長毛。“這箱果汁的生產日期是2013年8月31日,沒想到在冰箱里放一天就會變質。”李女士說,后來在幼兒園的孩子要用到這種包裝盒,因此她將剩下的果汁倒掉后想要清洗一下,但當剪開后才發現里邊有些絨絨的東西,壁上還有粘稠的膠狀物。
“當時感覺有些不會,后來一查才知道,原來這種膠狀物并不是正常現象。”李女士說,在25日周一她打電話投訴到
匯源果汁,接下來的一個星期,讓她嘗到了維權的艱辛。
匯源稱“證物”已銷毀屬于存放時間過長 25日李女士投訴過后,就有工作人員上門將疑是變質的果汁包裝盒拿走。第二天回復李女士可以將問題產品給予1:2的賠償,其他剩余的產品不予退還,但這個處理結果遭到李女士的拒絕。“后來我們又溝通了幾次,但一直沒有達成一致,廠家雖然同意將問題產品1:10賠償,但同一箱另外幾盒卻不退,而且也不告知我們膠狀物這到底是什么東西,只是說這是放的時間長了。但匯源說明書中明確說了低溫中可以保存48個小時。”由于協商不成,最后李女士要求先不談賠償,要求匯源將“證物”還歸還后,李女士自己找第三方機構做鑒定,之后再討論賠償的問題。但這時候業務員卻告訴她證物已經銷毀。
“在拿走之前我丈夫還提醒他一定要保存好了,這名業務員也同意了,但是現在卻‘死無對證’。”李女士說,由于證物已經銷毀,最終無可奈何,他們只能同意按照問題產品1:10的方式賠償,但同一箱的另幾盒果汁對方堅決不退還。
剩余果汁匯源堅持沒問題稱可放心食用 “我們只是要求他們按照1:1的方式退還,但他們不同意,堅稱剩下的產品在保質期內沒問題。”李女士說,但匯源的“保證”卻不能讓她放心,這一箱果汁第一個就出現了問題,誰能保證這只是偶然。最終經過協商,李女士提出賠償130元錢的賠償協議。
針對此事,12月3日下午,記者聯系到處理此次糾紛的匯源業務人員林女士,林女士介紹由于手機快沒電,需要過幾天才方便接聽記者電話。隨后記者根據林女士提示,聯系到匯源果汁北京總部,售后部一位女性工作人員表示,從電腦記錄查詢來看,這件糾紛目前已經結案。對方承認,證物肯定已經銷毀,但具體情況需要先做落實。之后記者再次根據這名工作人員提供的聯系方式,找到青島分公司副經理張先生,張先生表示這件事他過問過,而且在昨天(12月2日),已經同意了李女士的要求,業務員也將130元錢拿走送到李女士手中。隨后溝通中記者了解到,雖然目前業務員還未將130元賠償款送到,但已經和李女士約好在12月4日送到。但針對李女士提出的退貨要求,張先生堅稱產品沒問題,不可能退還,如果消費者有新的訴求,可以在4日和業務員親自溝通。此外對于問題產品被銷毀的事情,張經理避而不談,同樣表示會在4日由業務員和消費者溝通。
12315稱只有出現質量問題才可要求賠償退換 青島維權熱線12315工作人員表示,按照國家規定,匯源的處理結果并沒有問題,消費者在買到問題產品時,可以要求最高10倍賠償。但同一批次的其他產品,如果沒有質量問題,可以不予退還。“產品在保質期內可以放心食用。”工作人員介紹,針對此類包裝的食品,如果沒有過期或者外包裝沒問題,那么消費者可以放心食用,如果再次出現質量問題,可以到廠家要求賠償。
采訪中記者發現,匯源果汁內出現膠狀物并非偶然,從2009年開始,至今已經有十多位消費者購買的匯源果汁,出現異物,其中多為膠狀異物。其中2012年1月份青島電視臺《生活在線》報道,青島消費者羅女士同李女士的遭遇如出一轍,廠家私自銷毀了監測標本。此外包括長春、上海、聊城等多地消費者也曾喝出異物,廠家的解釋多為發霉、運輸不當或存放時間過長導致。
文/宮昌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