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銀監會昨日發布消息,公布擴大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城市范圍名單,擬新增沈陽、南京、杭州、合肥、泉州、武漢、廣州、重慶、西安、青島等10個城市參與消費金融公司
試點工作。此外,根據相關安排,合格的香港和澳門金融機構可在廣東(含深圳)試點設立消費金融公司。據悉,2010年已有首批4個城市試點。
銀監會也于昨日公布了對 《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
辦法》(下稱《辦法》)的修訂內容并公開征求意見,擬通過增加主要出資人類型、降低主要出資人持股比例等六項措施對消費金融公司進行"
松綁",不過,車貸房貸仍未納入業務范圍。有業內人士表示,銀監會對消費金融公司"松綁",具備條件的非金融企業可以發起設立消費金融公司,利好民間資本。 試點城市將達到16個
根據銀監會披露的消息,銀監會新增青島等10個城市參與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工作,首先是基于銀監會為貫徹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辦發 〔2013〕67號)關于 "逐步擴大消費金融公司的試點城市范圍"和"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消費金融公司"的要求。
對于選擇青島等10個城市的理由,銀監會在公告中也做了解釋,主要是兼顧東中西部地區以及不同層級的城市,使試點城市覆蓋面更加平衡,試點更加深入。這些城市的經濟金融發展狀況較好,對設立消費金融公司積極性較高,且已進行了較深入的研究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