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江德斌
根據網上投訴線索,記者發現,部分列車上多以緩解眼疲勞、益智補腦的名義出售一款新疆特產“藍莓李果”。但農林專家則表示,新疆地區并沒有“藍莓李果”植物品種,藍莓與李屬不同植物科屬,理論上幾無成功嫁接的可能性,目前也沒有嫁接成功的先例。律師也認為,這種“藍莓李果”屬虛構事實,涉嫌誤導消費者。(5月16日《新京報》) 從媒體披露的情況看,所謂的“藍莓李果”并非嫁接品種,乃是虛構杜撰出來的品種,商家和列車員均涉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這樣的銷售模式已然違反多項食品安全法規,理應依法予以叫停,并對鐵路部門、供貨商、生產廠家等依法處罰。
對于鐵路部門來說,在鐵路市場化改革之后,鐵路的封閉式環境被打破,各項業務紛紛市場化,餐飲供應也不例外。可是,鐵路系統的市場化改革并不徹底,行政管制手段仍然殘留,業務壟斷性太強,留下很多弊病。餐飲供應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供貨商、盒飯成本、商品價格、食品質量等均不透明,且缺乏外部監督制約力量,往往在網友爆料、媒體批評下,輿論反應非常強烈后,鐵路方面才有所行動。但是改進的措施有限,治病而不除根,沒有徹底改變餐飲食品供應模式,導致“高鐵盒飯”問題積弊難返。此次遭到曝光的“藍莓李果”虛構事實、夸大宣傳等行為,亦暴露出鐵路餐飲食品供應的問題所在,需要加強規范治理,對問題食品嚴懲不貸。
按照《鐵路運營食品安全管理辦法》,鐵路站車及餐車食品銷售應實行統一采購、統一進貨制度等,鐵路運營中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同時,對于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由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鐵路方面應認識到,鐵路系統并非“法外之地”,也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能成為問題食品的“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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