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業主們在售樓處等候開發商給出解決方案。
文/圖 半島記者 高曉飛
又到冬季,青島已經開始供熱試壓。但即墨壹品華庭小區11號樓的13戶業主們卻被告知,因差2戶沒有達到用熱率,今年無法供熱。業主們商議后,新增一戶申請取暖,剩下一戶取暖費由業主們共同承擔。問題剛解決,業主又發現整個小區的供熱配套設施還沒有交付給供熱單位,擔憂明年供熱設施保修期滿后,無人接管導致無法供熱。開發商青島江東置業有限公司表示不用擔心,該走的程序都會走。
沒供暖,電費1500多元 “去年就因為用熱率不達標沒有供暖,今年說差2戶不達標,還是不能供暖。樓上樓下家中都有小孩子,還有懷孕七八個月的孕婦,如果供不上暖怎么過冬?。 苯?即墨壹品華庭小區11號樓業主許先生在本報熱線電話中焦急地說。隨后,記者趕到即墨壹品華庭小區售樓處,看到9位業主正在小區售樓處大廳,等候開發商給出解決方案。
業主王女士告訴記者,壹品華庭小區因為用熱率沒有達到《青島市供熱條例》規定40%?!叭ツ甓?16樓的水管都被凍爆了?!蓖跖繜o奈地說,家中4個空調全天開著,才能將室溫維持在18攝氏度左右,每個月電費就1500多塊錢。
取暖差2戶繳費被拒 王女士告訴記者,房子是在2014年12月份交房,2015年裝修后入住,“我們單元共36戶,用熱有15戶就可以供暖,現在只有13戶申請供熱,物業說差2戶不達標不能收取暖費。”在售樓大廳,業主們認為,房子沒有賣出去導致用熱率不達標是開發商的責任,因此開發商應該承擔供熱責任。業主趙女士對記者說,業主們經過商議,認為雙方各退一步,由業主共同平攤一戶供熱費,開發商承擔一戶,這樣今年就能供熱了。也有業主表示,根據新修訂的《青島市供熱條例》,取消了“申請用熱戶數須達到總戶數60%”的內容,即便只有一戶申請供熱,也應該及時供暖。
“相比業主,我們更想賣出去房子,實際上11號樓已經賣出22戶,只是有部分業主沒有入住。”青島江東置業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曹經理告訴記者,而業主“只有一戶也得供熱”的說法,是針對新建住宅小區,壹品華庭小區并不在此列。
同意平攤,新問題又來 最終經過協商,又有一位業主同意繳納取暖費,而剩下的一戶取暖費由業主們共同承擔。“今年的取暖問題解決了,但明年仍然懸啊?!蓖跖勘硎?根據供熱條例規定,開發商只負責小區兩年供熱設施保修期內的供熱服務,之后應該將供熱設施配套費交給供熱單位,由供熱單位驗收小區供熱配套設施無誤后,小區業主們的取暖費就可以直接交給供熱單位了。“但我們聯系過供熱單位,客服人員說小區開發商還沒有交配套費,也沒有驗收小區供熱設施。如果明年開發商撤了,但供熱設施還沒有驗收,那我們的取暖問題該找誰?”王女士憂心忡忡地說。
針對業主們擔憂的問題,曹經理表示,今年仍在供熱設施保修期內,驗收供熱配套設施是明年的工作,該走的程序公司都會走,該公司承擔的責任公司都會承擔,業主們不用擔心。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