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馬滌明
近日,四川紅會原書記文家碧二審獲刑16年。判決書顯示,文家碧涉及的受賄事實共13起,涉及資金人民幣550余萬元、美元5000元;貪污事實5起,涉及資金人民幣295萬余元。她主政四川紅十字會,恰逢5·12地震災后重建特殊時期,文家碧從巨額捐贈款項中悄然鋪就一條黑金利益鏈。(8月20日《新京報》) 每次救災捐贈,公眾都對善款安全不放心,紅十字系統近年來更成為輿論質疑的“重災區”。而文家碧問題的暴露,特別是四川5·12地震捐贈項目“黑金利益鏈”的揭開,令當初的輿論質疑一語成讖。
歷次救災捐贈,輿論都呼吁,一是善款和物資使用情況全程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二是暢通投訴舉報路徑,將群眾舉報問題的受理和處理情況向社會公開。原則上,官方也是支持這些輿論訴求的,但從文家碧這個案例不難看出,監督上的漏洞很大。而救災款物管理與使用過程的公開透明不夠,是不是重要原因,恐怕最值得反思。
據文家碧自述,她是四川省紅會實際上的一把手,其手上經過的資金超過百億元,“什么事情都是我說了算”。一個人說了算的紅會,監督去哪里了呢?
文家碧辯稱,“汶川地震后的災后重建時期,社會風氣不好,紅會監督機制不健全,在當時的條件下,因公送禮成為不可少的事,這是事實。”盡管法院并未認定她的某些說法,但“因公送禮”的風氣大面積存在這個“社會常識”,恐怕是誰都不能否認的。而即便如此,災后重建項目居然也需要“跑”,需要送禮,還是很刺激公眾神經的;這簡直就是在災區傷口上撒鹽,也是對善款的踐踏。
向救災捐款伸手,在災后重建項目上搞“人情往來”的官員應當嚴懲;但如何避免類似問題再發生,取信于社會公眾,是更重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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