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韓金惠
2月1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對醫藥領域審批改革提出要求,李克強總理強調,不允許在“審批”名目下搞那么多五花八門的所謂“新藥”:“還不是為了漲價?!”(2月15日《第一財經日報》) “還不是為了漲價”,總理一句話道出了某些“新藥”換湯不換藥的貓膩。其實,藥品換個“馬甲”就漲價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去年4月份,媒體爆出常用藥克拉霉素改變劑型,由普通膠囊改成軟膠囊,就搖身一變成為獨家品種、享受單獨定價后身價比普通膠囊高出22倍的消息,令很多人印象深刻。而老百姓對此也早已深有體會:從前兩塊多一瓶的復方甘草片現在竟然要10.5元,一塊多的瓶裝老款氯霉素眼藥水變成了盒裝,身價就漲到七塊多……
何為“新藥”?是指化學結構、藥品組分和藥理作用不同于現有藥品的藥物。成分相同,功效相同,劑型或包裝不同,就能打著“新藥”的幌子身價翻番,這樣不僅加劇了老百姓看病貴,也背離了醫藥改革的初衷,更暴露出藥品審批中存在不少漏洞。首先,新藥概念不明確。2007年10月1日實施的《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國家鼓勵研究創制新藥”。但創新藥物概念不明,以至于許多廠家鉆了空子。其次,新藥審批環節未明確相關技術部門的責任制度。換句話說,就是出了問題沒人承擔責任。再者,藥監部門的監督程序和監督責任不夠細化,導致不能從根源上遏制審批權的濫用。
然而,藥品不僅是一種商品,還是一種特殊商品。所以,藥價放開,藥企不能放縱。正如李克強總理所說,醫藥產業發展首先是“惠民生”,其次才是“穩增長”。這也是為何即便在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國家,對于藥品仍然有著特殊的監管。在英國,藥企一旦推出通用藥品的新包裝,必須重新申請,并與醫保部門這一最大客戶進行定價,想換個“馬甲”漲價,顯然沒那么容易。而在韓國,雖然藥店經營者可以自行定價,但沒有最高限價并不意味著沒有政府指導價,韓國藥店常被要求張貼政府指導價,政府也會每季度跟蹤調查藥品銷售價格,在網站及藥店發布,以控制無序定價,引導良性競爭。
“搞新藥不是為了漲價”,總理的批評不僅針對藥監部門,也針對每一個藥品生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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