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1月28日訊(記者 郝園園 實習生 邱立赫) 近日,青島市文明辦、青島市志愿服務協會起草發布了《青島市志愿服務記錄辦法(征求意見稿)》,為提高辦法制訂質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登錄青島志愿服務網、青島文明網等查看辦法詳細內容,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qdzyfw@126.com。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日。
近年來,本市志愿服務發展迅速,目前全市共有注冊志愿者83.5萬人,各類志愿服務組織11700余支,經常性志愿服務項目1000余個。涌現出李延照、賈曉慧和紅十字藍天救援中心等一批優秀志愿者和優秀志愿服務項目。但與此同時,本市志愿服務記錄還不規范,出臺全市性志愿服務記錄辦法已十分必要。
《辦法》意見稿中提出,志愿服務組織應當安排專門人員對志愿服務記錄進行確認、錄入、儲存、更新和保護。志愿服務記錄應當記載志愿者的個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務信息、培訓信息、表彰獎勵信息、被投訴信息等內容。本市將依托青島市社會保障卡建立“時間銀行”,同步存入志愿服務時間。經志愿者本人同意,志愿服務記錄可以在其加入的志愿服務組織、公益慈善類組織和社會服務機構之間進行轉移和共享。
《辦法》所稱志愿服務記錄,是指依法成立的志愿服務組織通過青島志愿服務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統一記錄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的信息。志愿服務時間是指志愿者實際提供志愿服務的時間,以小時為計量單位,不包括往返交通時間;不滿1小時的,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按1小時計,不滿30分鐘按0.5小時計。
志愿服務時間累計達到100小時、300小時、600小時、1000小時和1500小時的志愿者,可以依次申請評定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志愿者。鼓勵志愿服務組織、公益慈善類組織和社會服務機構依托志愿服務記錄,建立健全志愿服務時間儲蓄制度,使志愿者可以在自己積累的志愿服務時數內得到他人的無償服務。
鼓勵各類文化場館、體育場館、公園、旅游景點等設施和場所,對有良好志愿服務記錄的志愿者免費或優惠開放。鼓勵城市公共交通對有良好志愿服務記錄的志愿者給予票價減免優待。鼓勵商業機構對有良好志愿服務記錄的志愿者提供優先、優惠服務。志愿服務組織、公益慈善類組織和社會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志愿服務記錄工作中弄虛作假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予以通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