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后,沿街散發印刷品廣告、使用高音喇叭招攬生意等常見的行為將是違法行為并將受處罰。近日,日照市政府辦公室發布實施《日照市城市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禁止一些常見的不文明行為,并對具體的處罰標準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禁止店外經營
根據《辦法》,建(構)筑物應當保持完好、整潔、美觀。對影響市容景觀的殘墻斷壁、危險房屋、建(構)筑物等,產權人、管理人或者經營使用人,應當及時進行修整或者拆除,保持設計建造審批時的形態和色彩。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亂搭亂建,禁止在建筑物頂部、陽臺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鴿舍、棚屋。城市道路兩側建筑物的頂部、陽臺外、窗外,禁止堆放、吊掛或者晾曬有礙城鎮容貌的物品。禁止在城市道路兩側的護欄、線桿、樹木、綠籬等處吊掛雜物或者晾曬衣物。
臨街門店應當保持整潔,物品擺放整齊;門店標牌(牌匾)一戶一匾牌、用字規范、無缺字漏字、無污損。城市道路兩側的經營者不得超出門窗或者外墻擺賣商品,禁止占用店外公共場地或城市道路從事加工、修理、洗車等行為,禁止搭設雨(陽)棚等,禁止用高音喇叭招攬生意。
對于常見的店外經營模式,此次《辦法》明確規定禁止店外經營,營業性餐飲業、加工作坊的經營業戶必須配備合格的油煙凈化設施,禁止油煙超標排放。禁止擅自占用城市主次干道、公共場所及城市綠地擺攤設點、經營商品和農副產品等,流動攤販、商販應當進入農貿市場(便民市場)經營。
在建(構)筑物和其他設施上張貼、張掛宣傳品等應當依法經有關部門批準,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和地點張貼、張掛、設置,期限屆滿后及時撤除。用于發布廣告的,公益廣告所占比例不低于20%;建筑圍擋公益廣告所占比例不低于30%。禁止沿街散發印刷品廣告,違反者可被罰款50元。
生活垃圾應當日產日清
《辦法》要求公共廁所全部達到二類以上標準,內部設施齊全,實行專人管理,保持清潔衛生無異味,市區內無旱廁。有條件的沿街單位廁所應當向社會開放,并在顯要位置設置標識牌。
生活垃圾應當日產日清,垃圾分類收集處理,逐步實行垃圾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餐廚垃圾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單獨收集和處置,禁止與其他垃圾混倒或者排入雨水、污水排水管道、河道。
對工業垃圾、醫療垃圾、電子垃圾等各類危險、有毒有害垃圾,應當實行定點收集,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不得投放到生活垃圾容器中或者隨意丟棄。
向沿河綠化帶、河道丟棄廢棄物或者傾倒垃圾,在沿岸種植蔬菜、飼養家畜家禽等污染河道的行為也被《辦法》禁止。向城區河道、水面傾倒工業廢渣、城市生活垃圾的,可以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養犬應當遵守本市養犬管理辦法,禁止散養。公安部門應當加強流浪犬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流浪犬,都可以捕捉送至公安部門指定的流浪犬收容場所,也可以向公安部門舉報。
在城市交通管理方面,《辦法》除了規定車輛、行人按照交通規則通行外,還規定禁止報廢車、無牌照車上路行駛,禁止證照不全的出租車及各類客車、貨車、農用車從事營業性運輸。
此外,為美化市容破除陋習,《辦法》規定城市主要道路、廣場、公共綠地等公共場所禁止燒紙、裱糊紅紙、拋撒殯葬祭祀物品。
市區內露天燒烤最高罰款2萬元
此次《辦法》明確了對不文明行為的處罰標準。在城鎮道路兩側建筑物陽臺和窗外,堆放、擺設或吊掛有礙市容的物品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城市飲食服務業的經營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煙對附近居民的居住環境造成污染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
在城市市區內露天燒烤食品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并處5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擅自在建(構)筑物的外墻或者公共設施、路面、線桿、樹木等處進行張貼、涂寫、刻畫的,責令限期清除,逾期未清除的,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未經批準,擅自飼養家畜家禽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責令限期處理或者予以沒收,并可按照每只禽20元、每頭畜50元處以罰款。 記者 張永平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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