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俗話說,虎毒尚且不食子,但在山東省臨沂市平邑縣打工的一對夫妻,竟托人聯系買家,準備將親生骨肉以7.3萬元的價格賣掉。正在交易之時,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
這對打算賣掉親生孩子的夫妻自稱已有5個孩子,不想讓這個剛出生的孩子跟著自己受苦,才不得已出此下策。
親生父母欲賣子換錢
今年45歲的阿約日色和30歲的阿措赤爾是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彝族同鄉,都在平邑縣卞橋鎮一企業打工。阿約日色與妻子火布日果已生育5名子女。
2015年2月,火布日果將再次臨產。夫妻二人并沒有做父母的喜悅,而是愁眉苦臉地盤算著怎么處理這個小生命。“現在家里5個孩子還沒能力撫養,這個孩子生下來就送給人家算了,將孩子賣了換點錢花”。
由于夫妻倆不懂普通話,很難和工友交流。于是阿約日色想到了彝族老鄉阿措赤爾,他比較年輕,多少懂點普通話,和當地人交往多,能聯系買家。后來火布日果生育1名男嬰,阿約日色、火布日果與阿措赤爾協商將男嬰賣掉。
老鄉當幫兇居間介紹
“老鄉生了個兒子,實在不想養了,想找個好人家多多少少換點營養費。”阿措赤爾充分利用這幾年打工建立起人際關系,到處尋找路子,極力促成這樁“買賣”。
經過熟人陸副成、湯有群(均另案處理)留心打聽并牽線搭橋,和打工企業駐地附近的湯風在、常功月(均另案處理)夫婦達成買賣意向。阿約日色說,必須一手交錢一手交人,買家堅決不肯,堅持要先驗“貨”,后付款。
2015年2月10日下午,雙方帶男嬰到醫院檢查身體后,將火布日果所生育的男嬰以7.3萬元的價格“成交”。雙方約定,阿約日色、火布日果夫妻自愿和孩子斷絕親子關系,從此不再往來。
當他們在平邑縣卞橋鎮駐地東邊一條水泥路上交易時,被公安機關抓獲。一場親生父母賣兒悲劇就此打住。
賣子犯法,“中介”同罪
東窗事發后,“狼媽”火布日果潛逃。“狼爸”阿約日色對整個犯罪事實無異議,但是他認為自己是處理屬于自己的孩子。“賣自己的孩子,這也犯法嗎?”“狼爸”反問法官。經過法庭教育,他才明白,自己的孩子不是自己的商品,想怎么處理都行。
法官說,也許他們以為與其艱難度日,不如把孩子送給條件好一點的人家,自己也可拿到一筆可觀的“營養費”,這樣是一舉兩得。可是他們不知道,即使是自己的孩子,也不能賣!夫妻倆以出賣為目的,販賣兒童,不論這個孩子是否親生,都一樣構成拐賣兒童罪,賣親生子女也犯罪。
中間介紹人阿措赤爾辯稱自己的行為不是拐賣兒童,是給阿約日色夫妻幫忙,只是打電話聯系賣他們自己的孩子,之后的事情沒有參與,買賣商量價格時也不在場,沒有要過好處費。
平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阿措非以出賣為目的幫助他人出賣親生子女,其行為符合拐賣兒童罪的犯罪構成。對其辯解,法院不予采納。
鑒于二被告人系犯罪未遂,且到案后如實供述了其犯罪行為,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對二被告人減輕處罰。綜合考量二被告人的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判決被告人阿約日色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40000元。被告人阿措赤爾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30000元。二被告認罪服判。(文中人物系化名)
[編輯: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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