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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傅艷君通過省公務員招考,進入平度市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工作,七年的歷練,傅艷君從一名普通干警成長為一名優秀公訴人、優秀檢察官。工作中,她公心執法,獨立審查起訴各類刑事案件700余件,辦案準確率100%;生活中,她是一位好媽媽,但因為工作繁忙,有時放棄雙休日,顧不上回家照顧孩子,一心撲在案子上。為了感化涉罪未成年人,她用女性的細致溫柔和他們促膝談心,打開了他們的心鎖,挽救了一個一個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面對各種誘惑和“說情者”,傅艷君不徇私情私利,肩負起維護公平正義的神圣使命。
記者 梁超
認真 一個盜竊案審核1660頁案卷 維護公平正義是作為一名檢察干警的神圣使命,為了履行好這一職責,傅艷君從來沒有因為案件小而掉以輕心,也不會因案件疑難復雜而有所畏懼,“因為每一個案件都牽扯到很多人,為了不冤枉任何一個人,不讓有責任的人逃離法律制裁,讓真相水落石出,努力將每一個案件都辦成鐵案。 ”2012年3月,傅艷君接手了平度市二十年來最大的盜竊案件,以李某為首的十人盜竊團伙,五年間在平度和周邊縣市的農村交叉作案185起,盜竊村民牛、羊等牲畜,涉案金額近百萬余元。 “這個案件當時在平度引起了不小的轟動,農戶為了防止自家牲畜被盜,甚至晚上與牲畜睡在一起,嚴重影響了農村的社會治安。”傅艷君說,僅記錄他們犯罪劣跡的案卷就有18本,共計1660余頁,為了盡快提起公訴,傅艷君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僅用五天時間,就詳細制作出閱卷筆錄達10萬余字。
傅艷君認真審查每一起事實、查看每一份證據,奔赴于周邊6個縣市120多個盜竊地點,詳細復核證據,僅用21天就提起了公訴。“按正常審理,一個有18本案卷的審判至少需要兩天時間才能完成,但當時使用多媒體示證的方式,僅用了5個小時就審理完畢,而且證據一目了然。”最終,法院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全部予以認定,李某等主犯分別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的高效辦理,不僅讓農戶吃了一顆定心丸,而且提升了檢察機關的公信力。
拼命 放棄休息每年結案百余起 由于基層檢察院案多人少,作為一名年輕干警,傅艷君主動勇挑重擔,放棄了回家照顧年幼的孩子,放棄了雙休日的闔家歡聚,一心撲在案子上。 2008年以來,她平均每年結案100起左右,并主動承辦各類大案要案、疑難復雜案件,辦案數量始終保持全科第一。 2012年辦理了平度市東閣街道辦事處某村書記的職務犯罪案件;2013年傅艷君辦理的一個案件,從案發到結案,在近九個月的時間里,她沒有睡過一個囫圇覺,沒有歇過一個周末,甚至連節假日都在辦公室度過,“有時候,半夜突然對案件有了新思路、新想法,就爬起來整理記錄,擔心不及時記下來,早上就忘記了。 ”雖然,當時案件被網絡炒得沸沸揚揚,但傅艷君覺得輿論可以監督法律,但不能左右法律,在關注網絡輿情的同時,她沒有被牽制,反而在辦案過程中更加認真審查案件的每一份證據,認真復核每一名證人的證言,確保證據真實性、合法性。案件審結了,傅艷君也因過度勞累,體重減少了8斤,內分泌出現嚴重失調,多次到醫院接受治療。
與此同時,傅艷君很關注食品安全犯罪,注重隨時總結辦案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領域的新情況、新特點。 2013年,經她手辦理的涉及食品安全類案件共有17件,涉及26人,維護了市民的身體健康,保證了食品安全。
溫情 周末走訪少年防止負面影響 近年來,青少年犯罪問題日益突出,作為一名女檢察官,傅艷君以女性特有的細致和溫柔,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促膝談心,用自己的愛心解開了他們的心鎖。 “推行未成年人犯罪品行調查,通過了解他們的成長過程、性格特點,在起訴過程中積極向法院提出人文性的量刑建議,使未成年犯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義,使其在社會的感召下重歸正途。 ”2014年,傅艷君在辦理一起案件時發現,某技工學校男生侯某(已滿十六周歲)以談戀愛為名與不滿十四周歲的黃某在旅館發生了關系,被害人黃某承認雙方是自愿發生性關系并請求檢察院對侯某從輕處罰,案發后黃某父親與侯某的家人達成和解。為了更深入了解侯某的品行,傅艷君多次到侯某所在的學校、社區進行走訪、座談,考慮到侯某平時表現良好、孝敬父母、尊敬老師,熱愛學習,而且犯罪后認罪態度比較好,傅艷君依法向檢委會提請對侯某作附條件不起訴處理,她的提請得到檢委會的認可,該案的成功辦結,對于合理運用新刑訴法,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起到了積極作用。
在辦理一起猥褻婦女案中,受害人李某是一名剛滿十四周歲的學生,被害人父母因孩子遭受侵害,案發后多次到有關部門上訪。 “為了不給受害人李某造成負面影響,同時也為了不耽誤孩子的學習,我都是利用周六休息時間與受害人約談、復核材料。”傅艷君知道,作為一名未成年人就受到這樣的傷害,如果這個時候隨便去約談,很容易影響她的正常學習生活,一旦學校里傳開了,孩子會再次受到傷害。在得知孩子因為此案受到精神打擊后,傅艷君主動幫助李某的父母聯系青島某醫院的精神疾病專家,為孩子進行了三次心理輔導,李某逐漸擺脫了心理陰影。后來,傅艷君對受害人慈母般的愛護感動了孩子的家人,她的父母含淚表示積極配合檢察機關的工作,通過法律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在辦案過程中,傅艷君不僅注重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品行調查,也沒有忽視對未成年被害人保護的有益探索和大膽嘗試。此外,她創新推行的未成年人周末辦理、親情約見等一系列機制,對涉罪未成年人以實行特殊刑事司法保護為核心,把“教育、感化、挽救”理念貫穿辦理未成年人案件始終,促進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
無私 向說情老鄉下了“逐客令” 檢察官在執法辦案中難免會遇到金錢、購物卡等種種誘惑,或者各類“說情者”,“如果是反映案件有關情況的,可以聽,但不能受影響;如果那些想通過說情減輕被告人罪行的,必須拒絕。 ”這是傅艷君的工作原則,有一次,她的一位老同學帶著禮品半夜來到傅艷君家中,交談后得知,原來是因為親戚涉嫌詐騙被起訴,想請傅艷君對被告人手下留情。傅艷君先是婉言相勸,后來無奈下了“逐客令”。
2012年,傅艷君辦理的“10·12”侵犯著作權案,是全國首例計算機預裝盜版軟件案。由于國內無先例,且被害單位在中國無申請著作權,她查閱了大量資料和相關法律法規,依據TRIPS協議和國際公法的有關規定,依法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并獲得法院支持,此案的成功辦理獲得了商務部的充分肯定,被商務部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品牌保護委員會列為2012年度典型案例,獲評全國“兩法”銜接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全國檢察機關保護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例”。由于工作業績突出,她先后被山東省人民檢察院評為“全省優秀檢察官”,被青島市婦聯評為“青島市三八紅旗手”;兩次被青島市院評為“青島市優秀公訴人”、“青島市十佳公訴人”等榮譽稱號,然而傅艷君并沒有因此而滿足,依然兢兢業業,肩負維護公平正義的責任。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