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楊祥璽
廣大男同胞們,遇到緊急情況到底是先救媽還是救女友這個問題終于有答案了!司法部網站這幾天先后公布了2015國家司法考試的真題和答案。試卷二中有一道多項選擇題——關于不作為犯罪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其中的C選項為“甲在火災之際,能救出母親,但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親。如無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構成不作為犯罪”。24日晚上8時,答案公布:C是正確答案之一! 也就是說,在這道題所規定的前提條件下,女友和媽同時遇險,先救媽是對的,不救還構成犯罪。
乖乖隆地咚,千年難題一朝解。曾經,這只是一道純粹的道德難題,無論怎么回答,都會陷入愛孝不能兩全的尬尷境地。不曾想這其實也是一道法律問題,當法律標準介入模糊的道德判斷,一切似乎都變得簡單清晰明了。
于是有專家出來解釋說,甲對他母親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也有能力救助,而甲對女友只有道義上而沒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然而,也有其他法律專家說,事實并非這么簡單,生命權都是平等的。法律規定對近親屬包括母親在內有救助義務,但是法律未規定當近親屬和其他的人同時遇到危險的情況下一定要救近親屬。
其實,細細品讀一下這個題目就能感覺到,要滿足構成“不作為犯罪”,首先要求“甲在火災中一定能夠救出母親”,事實上誰能保證呢?其次要求“的確是因為救女友而導致母親未能被救出”,實際上什么證據才能證明這種因果的必然性?第三也就是最關鍵的,必須是“無排除犯罪的事由”,也就是說,甲這位悲催的男人,沒有任何事由證明自己是無辜的,是出于緊急避險或者理性判斷。
要同時滿足所有這些條件,這該是怎樣的一種極端情況,如此極端情況下的一道試題,真的能給我們復雜糾結的生活一個標準答案嗎?
現實遠沒有那么簡單,生命和生活亦是如此。
所以,難題仍未解決,生活依然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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