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犁一平
受了處分消極怠工,稱病休息工資照領…… 近來,受處分干部“在編不在崗、在崗不作為”現象引起干部群眾不滿。8月24日,湖北省委組織部發出通知,要求加強對受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干部的管理。根據通知要求,干部受處分或處理后,應在相關決定下達一個月內,重新明確其工作崗位或分工,并按規定確定其工資及有關待遇。(8月26日《湖北日報》) 一些干部因失職瀆職、違紀違法等受到撤職降職等處理以后,有的變成了一般干部,原先的工作崗位沒了,也沒有重新安排新的崗位,沒有具體的工作責任,往往上自由班,消極怠工,受處分反而變成了“帶薪休假”,還引發了其他工作人員的不滿和攀比,造成了不良影響。
湖北省此舉等于把干部受處分以后的消極怠工行為和“帶薪休假”似工作狀態管了起來,這種為管理處受理干部立規的制度性安排,是管理約束受處理干部的先河之舉,也是對輿論監督和民意的最直接的回應,值得肯定。
不過,細讀湖北省的規則,覺得有些意猶未盡。網民和輿論關注受處分干部享受“帶薪休假”美好生活,直接劍指“不干事還能領工資”的問題,納稅人的錢養了閑人。網民和輿論的意思很明顯,那就是不同意給不干事的干部全額工資。此外,當下由于缺少約束和監管受處理干部的規則,對受處理干部沒有有效監管制度,部分干部受處理后不認真反思、反省,還帶著情緒,滿腹牢騷,對組織、對調查人員不滿,工作上不認真負責,對此,有的單位相關負責人當“老好人”,對受處理干部的行為睜只眼閉只眼,針對這種情況,民眾也多有不滿。可是湖北省只是對這種情況提出簡單的管理、幫帶要求,對管理和約束仍然乏力,也過于寬松,與現實亂象和民意差距較大,需要改進和完善,且不能缺了民意,少了征求民意的環節。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http://925eat.com/lagala/)原創作品,轉載請注明來源。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