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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未來將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夏季靈活安排工作時間,使職工周五下午與周末時間相結合,實現小短假。”近期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推動各地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此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上班族的熱議。有人表示,雙休都沒法保證,談何休兩天半?昨日又有媒體報道,目前人社部暫未研究增加每周固定休息時間。沒有強制性規定的 “保駕護航”,也只剩下“看上去很美”。
鼓勵“2.5天小短假” 日前,國家旅游局副局長吳文學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釋放了落實帶薪休假的一些具體信號,包括將鼓勵“周五下午+周末”小短假。昨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獲悉,截至目前,我市對于2.5天小短假還沒有具體的執行措施。而相對于小短假這個新鮮提法,早在7年前,帶薪休假政策就已經出臺了。但根據統計,全國范圍內帶薪休假落實率約為50%。
“根本沒時間帶薪休假” 說到帶薪休假,今年28歲的劉光心里滿是苦水。大學期間他所學的是財務,畢業后供職在一家私營物流公司。如今工作5年,他從未休過一次年假。“公司規模小,工作量大,根本走不開人。”劉光說,負責財務的只有他一個人,除了每天的基本記賬外,到了月中和月底的時候還要盤點,盤點至少要忙3天,周末和節假日加班更是常態。“甚至家里安排的相親,都沒有時間去。”劉光苦笑著說。
“在老單位的時候還能享受一下帶薪休假,跳了槽之后這樣的待遇就全沒了。”曾在一家國企供職的韓磊說,在國企工作的9年里,每年都能享受1次7天的帶薪假。韓磊說,在私企“一個蘿卜一個坑”,你走了崗位空著,沒有其他的人幫你完成工作,想走都不能走。
會增加企業用工成本 那么,企業不愿讓員工帶薪休假的原因是什么?給員工放帶薪假,是否會增加企業用工成本,對企業收益產生影響呢?“公司規模小,人力成本本來就高,如果讓本來就有限的員工帶薪休假,公司的活就更忙不完了。”經營一家服裝加工廠的彭蕊向記者介紹,因為工廠主要負責服裝定制,6個員工各自負責不同的內容,任何一名員工休息了,整個服裝制作就完成不了,所以想讓員工休假幾乎不可能。
“對于帶薪休假估計大部分私企都不會痛快地答應。”在一家進出口商貿公司負責人力資源的劉曉風告訴記者,企業的用人成本都是自己承擔,讓職工帶薪休假,也就意味著為老板工作的人手減少了,同時老板還要向不干活的職工付工資,其中的巨大利益障礙和心理障礙都很難適應。
【說法】
落實帶薪休假長期有利企業 對此,中國海洋大學管理學院一名老師認為,帶薪休假其實是人力資本的調節和再生過程。從表面看,企業執行帶薪休假似乎是 “虧”了,但從人力資本質量的角度看,能夠給企業帶來生產力的長遠提升,增強員工的歸屬感。一些企業之所以不希望員工帶薪休假,是因為想追求短期的利益目標。然而,從長期來看,這種做法可能致使企業越來越缺乏吸引力,員工跳槽率上升,勞動生產力下降,最終受傷害的仍是企業。
【鏈接】
應休未休假的可享3倍報酬 我國憲法規定,“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
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于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于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觀察】
帶薪休假,是個需要重視的經濟問題 又到暑期,又到休假的高峰期。幾乎和天氣同樣熱的是關于帶薪休假的話題。但僅僅討論各種不愿休、不能休、不敢休,顯然沒觸及問題的本質。緣何決策層屢次談帶薪休假?要保障休假權,就是增加假期天數那么簡單?還有更多人關心,現在關于休假的“軟措施”能否轉變成“硬規定”?
先不說今年休沒休成假,想想今后,只有深入的討論才能保證今后的假休得更豐富,也更有保障。
有利于帶動旅游產業 有心的媒體梳理,今年以來,決策層已至少4次強調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最新的表述就是在7月2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再次要求“推動各地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休沒休成假,其實不僅是個權益問題。在當前中國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大背景下,這其實更是個需要重視的經濟問題。
按現行規定,一個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職工,每年可依法享受最短5天、最長15天的帶薪假期。按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許光建計算,2014年末,全國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數3.4億人,而能享受帶薪休假的人群主要為城鎮正規就業人口。“也就是說,這部分人群至少有3億多人。”他說。
據國家旅游局統計,2013年至2014年,旅游產業對GDP直接貢獻都超過7%,旅游產業對GDP綜合貢獻都超過10%。預計到2030年,我國城鄉居民年人均出游將超過6次,旅游投資和消費前景廣闊。
企業多數都沒有落實 根據新華網最新發布的網上調查結果顯示,近3年來,表示從未享受過帶薪休假的占72.3%,表示休過一次假的占13.9%,僅有7.8%的人表示休過3次假。
現在公眾最關心的問題還是假能不能休得成的問題。700份調查問卷里,沒休成假的原因中,表示“上司和同事都沒休,想休但不敢休”的占比22.4%,“每天各種忙,想休但沒時間休”的占比22.3%,“擔心休假會影響發展前途”的占比9.7%。
國家統計局陜西調查總隊2014年底調查顯示,過去3年內,當地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八成以上職工能夠享受帶薪休假。內資私營企業3年內享受過帶薪休假的職工比例則不足半數。小微私營企業多數沒有落實帶薪休假。
專家認為,要將帶薪假期真正落實到生活中,首先要增加對“休假權”的認識。同時,要有“硬措施”改變休假權遭遇“軟落實”的困境。
據新華社
■探親假 1、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一次,假期為30天。
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備注: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享受探親假。)
■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產假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5、產假為連續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年假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每日工資的300%支付。
5、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本版撰稿(除署名外)記者 樊蓉 實習生 王港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