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燕農
臨近中秋,中紀委監察部網站、新華社記者隨機走訪了北京、廣東、福建等地的部分高檔酒店、商場,發現奢華高價月餅有“死灰復燃”之勢,一些商家又打著“高端定制”、“尊貴氣息”等幌子推銷高價月餅。而且,“過度包裝”是這些高價月餅的共同特點,銷售渠道也開始在電商、微信等新媒體平臺上以電子禮券形式“開辟新商道”。(8月23日《新快報》) 所謂“無月餅,不中秋”。前些年,每到中秋之際,天價月餅在市場上滿天飛。去年此時,各地媒體報道,隨著從中央到地方均發出“嚴禁公款送月餅、送節禮”的“禁禮令”,月餅開始回歸傳統,高價月餅難覓蹤影。如今卷土重來,需要謹慎審視。
按照反腐新規,機關事業單位禁止用公款發放月餅。那么,留給月餅的市場只剩下企業福利、家庭消費和饋贈往來。除非是財大氣粗的國企違規“暗度陳倉”,之于諸多民營企業,恐怕很少會購買高價月餅發放職工福利。而對家庭消費以及一般的人情往來來說,高價月餅顯然不是首選,而且更用不著“過度包裝”。種種情形排除后,支撐高價月餅的僅剩畸形的人際關系、商商關系、政商關系。所以,說高價月餅是“送”出來的,一點也不為過。
就跟正常的月餅市場從來不受干涉一樣,純民事的人際關系以及純粹的商業關系,也不會受到行政新規的干預。然而,若說這種關系支撐著高價月餅“死灰復燃”,恐是無人會相信。怕只怕,看似是人際關系,實際上是人與權力的關系;看似是商商關系,實質上還是政商關系,誘惑著高價月餅蠢蠢欲動,成為種種涉權關系的粘合劑和“勾連品”。
據中紀委監察部網站日前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7月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842起,其中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仍然最突出,達到680起;其次是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大操大辦婚喪喜慶、違規收送禮品禮金等。在中紀委月報制度和嚴厲追責的持續高壓之下,公車等問題仍然招搖過市,這或許既是高價月餅“死灰復燃”的一個背景,也是高價月餅重出江湖的一個隱喻。所以,被“送”出來的高價月餅,需要打回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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