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張貴峰
近期,人均水資源占有量為全國均值1/10的缺水之城鄭州,為降塵治理霧霾,市區灑水日耗3.5萬余噸,此舉經當地媒體報道后,引發市民持續熱議,質疑聲眾。據悉,灑水所用水幾乎都為自來水管網中的南水北調水。(8月23日中國新聞網) 作為一座水資源十分匱乏以至于要靠“南水北調水”來緩解供水壓力的“缺水之城”,鄭州市如此大手筆地“日耗3.5萬余噸”灑水治霾,遭受市民質疑,當然并不讓人意外。其實,如果“灑水治霾”當真是有效的,能有效“洗凈”當地空氣、改善大氣治理,即便是“缺水之城”、“日耗3.5萬噸、10.7萬元”,也未必就不劃算、不值得。但問題是,正如當地專家指出的,“灑水僅對揚塵有作用,對氣體污染物的抑制作用是沒有的”,“灑水治霾那叫揚湯止沸,不是釜底抽薪”。而此前清華大學環境學院院長賀克斌更是直言,“如果霧霾已從光化學反應轉為液相反應的時候,靠灑水抑制揚塵并不正確,只會加重霧霾”。
而據此前鄭州大學的研究,“鄭州霧霾主要來源于三個方面,其中燃煤占36.5%,機動車占31.9%,揚塵占20.9%”,“與產業和能源結構及汽車保有量有密切關系,鄭州市的產業一半以上都是高耗能產業,鄭州市年燃煤使用量2800萬噸,比北京市還要多?!边@也就是說,即便“灑水治霾”對于抑制揚塵確實有作用,它也根本沒有觸及鄭州霧霾的最主要來源,完全是“治標不治本”。
都說“寧要綠水青山,不要金山銀山”,但在現實的霧霾治理過程中,面對像“一半以上都是高耗能產業”這樣催生霧霾的主要病根,一些地方政府事實上往往并不能真正做到直抵病根、對癥下藥,而總是自覺不自覺地熱衷于“灑水治霾”這類表面文章。
最近以來,圍繞霧霾治理,無論是在政府官方還是民間,鄭州市都已曝出不少引人注目的新聞。如據媒體報道,日前,在空氣質量“排名倒數第三”的鄭州市,由市長帶隊前往“排名倒數第五”的石家莊學習大氣污染治理;而在去年年底,由于“清潔空氣淪為奢侈品”,有鄭州市民通過網絡發布“致鄭州市長的公開信”,直言“對霧霾治理非常不滿”。在如此嚴峻而急迫的霧霾形勢下,鄭州市的治霾壓力,無疑可想而知,但也正因為如此,才更迫切需要源頭根本上真正對癥下藥的治霾對策,而不是“灑水治霾”這樣治標不治本、甚至只不過是“安慰劑”的表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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