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王傳濤
5月22日下午,福建省衛生計生委計劃生育家庭發展處處長徐正平接受省衛計委網站專訪時表示,今后福建省家庭生育一孩無需辦理《生育服務證》,再生育審批權限將由縣一級衛生計生部門下放至鄉鎮(街道),再生育審批虛假承諾者將被列入失信名單,受到相關懲戒。(5月24日《福州日報》) 取消一孩準生證,是一項很實在的利民工程,為眾多家庭減少了不必要的麻煩,提高了社會運轉效率,同時也是福建省政府不斷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的體現。據了解,這是繼江蘇、湖北、黑龍江、吉林、山東等地區之后,又一取消一孩準生證的省份。
準生證尤其是一孩準生證的存在,一直以來就是個笑話。公民都有生育權,即便我國有計劃生育政策,所有的家庭也都有生育一孩的權利,或者說,只要是合法家庭,從來不存在“準與不準”生一孩之說。
《行政許可法》規定,凡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的,可以不設或不必設行政許可。準生證尤其是一孩的準生證,完全就能依靠公民來自主決定,是屬于“不必設行政許可”的范疇。相信這也正是多地的準生證被更名為“生育服務證”的一個原因所在。同時,取消準生證審批制度,非常符合本屆政府的執政思路 —— 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取消完全沒有必要的一孩準生證,就是一個讓權力不再任性的過程。
各級地方政府及計生部門,都應該及早放權,為公民提供更好的服務和便利。一者,沒有取消一孩準生證的省份與地區,還應該盡早跟上步伐,早日取消;二者,即便是二孩的準生證,也可以用更智慧、更便捷的方式來實現辦理,而根本犯不著讓當事人及配偶花出時間必須到政府機關跑腿。除此之外,所有那些不必要的行政許可證,也都應該取消或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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