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王傳濤
河南信陽市息縣臨河鄉村民王新紅向記者反映:13歲的兒子王志強走失半年后,在信陽市救助站被活活餓死,尸體上全是傷痕,原來體重90多斤的孩子現在成了一具皮包骨頭的“干尸”。目前,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信陽市民政局通報稱,走失兒童王志強系智障,且因病搶救無效死亡。 網上打著馬賽克的“男孩干尸”圖片,可謂慘不忍睹。一個幼小的生命從來不應該遭到如此非人的折磨,正因如此,網友們對于信陽市民政局的官方通報并不買賬。事實很明顯,哪怕是智障,哪怕是因病醫治無效,王志強又何以被餓到皮包骨頭甚至成為“干尸”?
通過新聞報道,我們得知,該男孩在走失之后,由民警交付于救助站,而救助站則將男孩轉送至新天倫老年公寓。3月30日,男孩又被轉入羅山縣康馨社會養老服務中心……對此,筆者有一個很大的疑問:一個地市級的救助站,為什么在接到警方交付的流浪人員后,要轉交給其他一些養老機構,而不是福利院或孤兒院?
2005年民政部發布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對因年老、年幼或者殘疾無法認知自己行為、無表達能力,因而無法查明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也無法查明其戶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由救助站上級民政主管部門提出安置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給予安置。”據此,無論是救助站還是當地政府,都應該把這位男孩安置好。但現實卻是,男孩變成滿身是傷的“干尸”。
社會救助體系的落后,至少有以下兩個原因。一是,各級政府對于社會救助體系尤其是針對流浪人員的社會救助體系仍然不夠重視,公共財政用于社會福利和救濟的部分仍然少之又少。二是,我國仍然沒有《社會救助法》,只是有一些相關的行政法規,不利于做好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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