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馮海寧
日前,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和社科文獻出版社在北京共同發布行政體制藍皮書——《中國行政體制改革報告(2014—2015)》。報告顯示,簡政放權、激活市場和社會活力改革中有可能遇到的最大阻力,是部門利益作祟,有的把權力變成與民爭利的工具。(4月26日《京華時報》) “部門利益”早已成為多項改革的最大公敵。《中國行政體制改革報告(2013)》曾披露:近六成人認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最大難點”來自政府的“部門利益”。諸多改革能否取得成功,關鍵在于能否破除部門利益。
但令人遺憾的是,破除部門利益的效果至今仍不理想。以簡政放權為例,雖然此舉去除了中央部門、省市級部門的部分利益,但在落實過程中卻遭遇“腸梗阻”“最后一公里”,最大阻力就在于地方部門利益作祟。換言之,上級部門下放的權力,地方基層部門不僅沒有還給市場,反而把權力據為己有,變成自己牟利的一種工具。
破除部門利益的良策,之前有不少。例如,以人大立法取代部門立法,用“權力清單”明晰部門權力邊界,通過簡政放權削減部門權力。筆者認為,破除部門利益,關鍵在于公眾參與。如果在所有立法中,無論是人大立法,還是政府立法,或是部門立法,公眾都能夠全程參與,擁有比較充分的話語權,相信部門利益難以法定化。因為,只有公眾參與才能確保公共利益公眾化,而不是部門化。
部門利益固化的首要原因是部門立法,但完全取消部門立法不一定現實。那么,對于部門立法,無論是部門規章,還是部門起草的標準、條例、法律,都應該讓公眾參與其中,在起草階段就應該尊重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在制度草案正式通過前更需要公眾“把關”,如此公共利益才能取代部門利益。
類似于簡政放權這樣的改革,同樣需要公眾參與。哪些行政審批項目需要保留,哪些權力需要取消或下放,如果讓公眾參與決策,相信部門利益會被大大壓縮。如果簡政放權落實過程給公眾監督空間,或許不會有“腸梗阻”。如果改革效果由公眾評價,某些部門想謀利益也沒有機會。
進而言之,無論是立法還是改革,如果事前充分調研民意、事中充分征求民意、事后以民意評價為主,制度必然增加公共色彩、減少部門色彩,改革必然增加公益含量、減少部門私利。但從現實來看,公眾在很多立法和很多改革過程中的參與程度有限,即使公眾有機會參與,也多是淺層次參與。
按理說,幾乎所有的立法與改革都是基于公共利益,但實際情況卻是,部門利益仍以各種方式侵占公共利益。在筆者看來,真正能捍衛公共利益的是公眾,而不是某個部門。唯有讓公眾深度、全面參與所有改革和立法,公共利益才能最大化,部門利益才能最小化。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http://925eat.com/lagala/)原創作品,轉載請注明來源。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